近日,央视网曝光了一起助人为乐引起的民事纠纷,本以为只是一件小事却引起了六十九万的赔偿纠纷。
肉店老板好心帮客人绞肉,结果意外受伤成八级伤残,老板向顾客索赔69万,顾客却一脸无辜,认为老板的失误自己为何要承担责任?
助人为了出了意外,到底谁该担责?
事情发生在2022年的十月下午,这天肉店赵老板在菜市场没人后准备收拾收拾下班回家,结果遇到了自己的老主顾范先生。
范先生是做自营餐馆的,这天下午准备营业的时候发现饭店后厨缺少肉馅,就想借赵老板的绞肉机帮忙绞肉。
但是赵老板依旧下班,面对自己的摊位的老主顾也不好意思拒绝,毕竟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毫不犹豫同意。
当时范先生带来了三百斤的冻肉,因为赵老板的机器已经清洗干净了关机了,就借用了隔壁肉铺的机器。
因为三百斤的肉,分量很大,如果只靠着赵老板一个人处理,会很慢,于是两人就分工处理,范先生负责剁肉,而赵老板就负责操作机器将肉搅碎。
但是没想到,意外来临的非常突然,赵老板在操作绞肉机的时候,机器突然卡壳了,赵老板就想着调整一下。
手指突然被机器卷了进去,赵老板的惨叫声吓到了在场的所有人,隔壁老板见状,连忙将机器关了,但是机器却将赵老板的手完全被卡住,取不出来。
隔壁肉铺的老板第一时间联系了,绞肉机的维修人员和救护车,将赵老板解救了出来,并送往了医院。
虽然经过医生的救治,赵老板生命并无大碍,但却有三个手指受伤严重,被医生鉴定为八级伤残。
赵老板虽然生命无碍,但是在治疗过程中花费了几十万元的治疗费,赵老板认为范先生已经承担自己的治疗费,毕竟当初自己是好心帮他绞肉,才发生意外的。
但是范先生却十分震惊,认为赵老板是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受伤的,和自己有什么关系!拒绝赔偿。
面对法院和警方的调解,范先生表示,自己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进行赔偿,但是不会赔太多,于是双方的协调一直不欢而散。
最后,赵老板将范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65万余元。
范先生表示自己的肉本身就是在赵老板那里买的,它本身有存在帮忙把肉绞成肉馅得到义务,而且他的受伤是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和自己并不存在关系。
但是赵老板却不这么认为,赵老板认为自己当时已经下班,给范先生绞肉是义务帮工,那么范先生就有权承担自己的安全责任。
但是范先生却表示双方之间只存在买卖关系,并且向法官展示了自己一年前在赵老板这里买冻肉和鲜肉的小票。
范先生表示一个月前的一千元转账记录买的就是再次带过来的三百斤冻肉。
但是赵老板却认为,一个月前确实买了1000元的冻肉,但是并不是这次拿过来的300斤冻肉。
时间已经过了一个月了,已经不能证明这三百斤肉是从赵老板这里买的冻肉。
但是在经过走访调查后,最后法官认为赵老板和范先生之间是义务帮工。也就是说赵老板此次受伤,要根据受伤原因,和错误成都来进行责任划分和赔偿。
不少网友表示都是倒霉蛋:“免费的往往都是最贵的,这句话从来不作假的!这次就认栽吧!不过范先生也可以起诉隔壁肉铺老板,毕竟是对方提供的作案工具!”
也有网友认为应该让绞肉机厂赔:“绞肉机存在安全问题。是设计缺陷还是使用者违规操作才是根本。比如不许用手往里送肉,要用工具。但为了省事常用手这次正好被肉缠住了没及时抽回手。或就想试下能不能绞手。这才是法官该查的问题。这以后要是卖肉的切割肉时因某种原因伤了自己买肉的还需赔偿。”
最后法院认为,赵老板是出于好心帮助范先生进行绞肉,所以范先生有义务在赵老板绞肉的时候对其进行安全提醒,但是范先生并没有提醒。
虽然赵老板自身可能存在操作失误,但由于范先生请求帮工且未提供足够的安全提醒或保障,所以范先生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最后法院认为,赵先生操作失误是导致受伤的主要原因,所以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而范先生没有尽到提醒安全义务,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也就是赔偿二十多万。
不少网友表示现在饭店老板肯定贼后悔,不过相对的这家肉铺之后的生意估计也比较难做,毕竟这事要是在周围传出来,之后买肉的人怕惹到官司肯定会相对应躲。只能说都是因果关系,谁都不愿意看到案件的发生!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又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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