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某医院的副院长收了187万元,因担心被查惶惶不可终日,患上了抑郁症,还报名古典舞蹈班去解压,最终还是被查。她被同情了:只贪187万元应该算清官了,这人还是有良知的。
她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这个贪官就被认为有良心。
这个社会,如果是这样的普罗认知,那就有大麻烦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才是应该有的认知底线。
同情贪污腐化分子,不应该成为社会的认知,因为这是个正常的社会,有正常的法律和秩序。
很多网友的比较也挺奇葩的:比起那些巨贪来讲,搞这点钱并不多,但是她心里还有一点良知。
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她不适合当领导,更不适合当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