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好快,又到了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天吃早餐的时候,我想到一个问题,像美国这样拥有3.3亿人口的大国,应该也有很多民众,在日常消费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那么,美国的消费者是如何维权的呢?
美国是经济大国,商业活动非常发达,消费问题也是一直存在的。19世纪工业革命后,美国消费市场出现了迅速的大规模增长,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没有完善,地方官员非常腐败,并与不良商人相互勾结,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1891年,纽约州成立的消费者协会,是全世界第一个以保护消费者为宗旨的组织。该组织关注卫生问题,定期公布商店、餐馆的白名单,敦促他们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
1899年成立的消费者联盟,则是第一个全国性的消费组织。他们也会给优质的生产商贴上白色标签,吸引更多消费者的购买,并促使其他生产商改进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产品。
目前,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消费者组织是1968年成立的美国消费者联合会(CFA)。根据CFA的报告,这家非营利组织在2023年一共收到了近50万起消费者投诉案件,并为消费者提供了超过3.3亿美元的救济。
与汽车销售、维修有关的投诉,连续8年位居美国消费者投诉的第一大类别。主要包括新车和二手车的销售、租赁和维修问题,以及保修问题、劣质车辆、劣质维修和虚假价格。
例如,佛罗里达州有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辆四轮摩托车,因为刹车问题送到经销商维修,修了四次都没有修好。于是,消费者将车辆送到另一家经销商,发现车辆的刹车模块从未被妥善修复,仅用环氧树脂进行了简单粘合。因此,第二家经销商拒绝承担维修费用,要求消费者支付3500美元(约合2.5万元人民币)。
在消费者联合会(CFA)的帮助下,佛州的消费者服务部介入调查,认定维修费用应该由第一家经销商支付,帮助消费者挽回了全部的损失。
另外,食品安全也是美国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领域。例如去年10月,美国麦当劳的一款汉堡的洋葱丝被大肠杆菌污染,导致14个州的104人感染患病,至少34人住院,1人死亡。
事情发生后,有25名消费者通过律师,向麦当劳提起了集体诉讼,每人索赔约5万美元。目前,案件已经被提交到伊利诺伊州法院,仍然还在审理中。
在美国,从联邦政府到各个州、县、市的政府,都有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构。例如,联邦政府设有联邦交易委员会、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各州一般设有独立的消费者事务部,负责处理消费者的维权事件。
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主要是向自己所在市、县、州的消费者保护部门寻求帮助,或者是消费者联合会(CFA)这样的非营利组织。消费者需要填写表格,告知自己与产品服务商的联系方式、交易细节,以及争议问题。
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这些机构会向产品服务商也提供一份表格,要求其回应问题。一般情况下,会有一个承诺的处理期限,在期限内给予消费者答复。
如果问题十分严重的话,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进行裁决。但在此之前,消费者应该与产品服务商进行充分的沟通,确认这个事情已经无法私下解决,必须通过司法途径。
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也有可能要求产品服务商提供书面证据,尽量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后,一旦产品服务商被认定存在过错,将支付商品本身价值数倍以上的赔偿,并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如果,消费者存在过错,则有可能为自己的欺骗行为支付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