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七台河市纪委监委 双鸭山日报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新华社 黑龙江日报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双鸭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于长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长海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图源:百度百科

于长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长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8月14日消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于长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长海,男,汉族,1959年3月出生,吉林榆树人。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于长海曾是富锦县永福公社中学教师,1978年2月至1979年8月在牡丹江农业学校农业经济专业学习,毕业后成为富锦县农业科科员、经管站副站长。

1984年之后,于长海历任富锦县委农工部调研组长,富锦市委农工部秘书、农办副主任、农委副主任,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职务。

2002年10月,于长海任桦南县委副书记、县长,2009年2月晋升为桦南县委书记。

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于长海任佳木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5年3月,于长海任双鸭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12月提名为政协双鸭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

2017年1月,于长海任双鸭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2018年9月,于长海卸任市公安局局长。

今年8月13日,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双鸭山市委书记邵国强主持召开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通过查办一批典型案例,整改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还提到,要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集中整治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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