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是事故高发区域,驾驶员应保持高度警惕,遵守交规,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近日,来宾市辖区就发生两起途经路口未注意观察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月7日,在兴宾区城厢镇新安村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一人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立即赶往现场处置,事故处理民警现场发现一辆桂GD****2号白色小型轿车受损严重,安全气囊已全部弹出,且车辆碎片散落一地,车头紧贴着一辆桂GG***1号银灰色小型轿车车尾部右侧。


经查,当天19时27分许,覃某驾驶桂GG***1号小型轿车由城厢镇新安村方向往来宾市城区方向行驶,途径新安村路口实施左转弯时过程中,与从蒙村镇方向往来宾市城区方向行驶由郑某驾驶的桂GD****2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郑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双方驾驶员均正确佩戴安全带,没有造成严重伤害。

经调查分析,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事故作出认定,覃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交叉路口,实施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其承担主要责任;郑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通过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未做到降低行驶速度,亦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但起的作用相对较小,由其承担次要责任

3月11日,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工业园区十字路口处,也发生了一起两辆小型轿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乘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当天18时50分许,接警后,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赶往现场,现场看到一辆车牌号为粤E3***3的白色小型轿车与一辆车牌号为桂GW***2的黑色小型轿车相撞后停在十字路口道路上,白色小型轿车右侧车身严重变形,副驾驶车窗破损,右侧安全气囊弹出,黑色小型轿车车头严重损坏。


经查,黄某合驾驶粤E3***3号白色小型轿车自南往北行驶至桐木镇工业园区十字路口处时,与自东向西行驶由赵某驾驶的桂GW***2号黑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上乘客受轻微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分析,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事故作出认定,黄某合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没有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由其负全部责任


来宾交警提醒

01

减速慢行

接近路口时,务必减速,确保有足够时间应对突发情况。

02

观察信号灯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黄灯时提前减速准备停车。

03

礼让行人

行人优先,尤其在无信号灯的路口,确保行人安全通过后再行驶。

04

注意盲区

路口转弯时,留意车辆盲区,特别是右转时,防止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碰撞。

05

保持车距

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前车急刹导致追尾。

06

避免抢行

不抢黄灯或闯红灯,耐心等待下一个绿灯,确保安全。

07

提前变道

如需转弯或变道,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在路口临时变道引发危险。

08

留意非机动车

注意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尤其在右转时,防止与其发生碰撞。

09

夜间行车

夜间通过路口时,降低车速,确保灯光正常,仔细观察周围环境。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罗雪涛

责编:盘罗婷 编辑:韦星辰

来源:三大队、金秀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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