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下面继续曝光一批不戴头盔的驾驶人

下面曝光一批不戴头盔的驾驶人

案例一


违法车牌:桂RM337T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6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思旺镇永隆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二


违法车牌:桂R8CK80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6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思旺镇永隆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50元

案例三


违法车牌:桂RM6110

车辆类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思旺-迥龙0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50元

案例四


违法车牌:桂R6747G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思旺-迥龙0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五


违法车牌:桂R298T3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5日15时46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丹竹镇丹竹长安街丹竹飞机场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六


违法车牌:桂RJ866R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5日15时23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丹竹镇丹竹长安街丹竹飞机场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图文:平南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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