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下面继续曝光一批不戴头盔的驾驶人
下面曝光一批不戴头盔的驾驶人
案例一
违法车牌:桂RM337T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6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思旺镇永隆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二
违法车牌:桂R8CK80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6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思旺镇永隆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50元
案例三
违法车牌:桂RM6110
车辆类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思旺-迥龙0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50元
案例四
违法车牌:桂R6747G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思旺-迥龙0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五
违法车牌:桂R298T3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5日15时46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丹竹镇丹竹长安街丹竹飞机场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六
违法车牌:桂RJ866R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3月5日15时23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丹竹镇丹竹长安街丹竹飞机场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图文:平南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