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若朝霜》,作者:柯岚,版本:大学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5年1月

推荐理由:

《红楼梦》是一部“罪之书”,里面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违法罪行,有的侵犯人身,有的杀生害命,但法律却似乎在其中隐去了它本应彰显的身形。以至于那些违法罪行,反而成就了其中大大小小命运悲剧隐而不彰的陷阱,让读者沉溺在命运的因果业缘之海中,却忽视了这些罪行本应受到法律的审判。于是罪恶成了悲剧,违法也成了命运。

但当法律终于将手伸向了这部书中的遭受不幸的女性身上时,这些披着悲剧外衣的罪行,才终于得以浮现。柯兰的《命若朝霜》正是从法律史的视角,对《红楼梦》进行了一场司法起诉,通过将书中悲剧故事与清代律例一一对应,便会发现,这些悲剧正是清代司法黑暗的写照。罪行的受害者从书中出现的第一名女性甄英莲——香菱便开始,全书的开篇,便是一起涉及“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的法律案件,而两家争买之人,便是甄英莲。甄英莲不仅是这起人命官司的涉案者,她自身本就是另一起人口拐卖案件的受害者。作者揭示出这两起案件本有律条可依,案情也清晰可辨,但最终的结果却是一场冤案糊涂了结。而就像作者所指出的那样,这起冤案最令人深加咂味的是,“这案子里没有人行贿,没有人受贿,也没有人索贿,凶犯家的人甚至都没来打点官府”——它是司法实践中稀松平常的一幕,司法黑暗已经成为了日常,难怪通本书中的犯罪行为也如此贯穿于日常之中,习焉不察:秦可卿之死涉嫌亲属相奸致人自杀;赵姨娘以马道婆魇害宝玉、凤姐其实是一起巫诅罪案;林黛玉身上背负着遗产争夺案;鲍二媳妇这个书中小人物之死,则体现出了古代法律中女性贱民如何被剥夺了基本的人身权利。

《红楼梦》的开篇是一起冤案,全书的结尾则是另一起大案,贾府的男人们犯了罪,女性却跟着被无辜牵连。种种悲剧,皆因犯罪而起,家族荣华也因罪行而衰。但讽刺的是,导致贾家最终抄家衰败之罪,却并非是前面提到的那些林林总总的犯罪行为,而是他们失去了皇权的庇护,所谓的罪行,只是皇权用以打压异己的借口而已——人人皆有罪,而人人也皆有把柄捏在权力手中,所谓的司法,不过是按照权力的意志提供一个合适的罪行而已。而最讽刺的恐怕是,为什么直到读了这本书,才意识到这一点?

撰文/李阳

编辑/李永博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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