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3月1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期上海三中院审结一起“销售假冒品牌奶瓶奶嘴案”,在商家已受到刑事严厉制裁的前提下,法院依法支持检察机关与李某某通过磋商程序提示不特定消费者免受侵害,并首次创造性地将5万元赔偿金支付至上海市儿童基金会账户,专项用于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事业。

据了解,本案被告人李某某在2022年2月至2023年5月间,在自己经营的三家淘宝店铺销售假冒“贝亲”品牌奶瓶、奶嘴,金额达46万余元。公安机关抓获李某某后,还查获待销售的奶瓶、奶嘴1000余件,货值金额达3万余元,经鉴定均为假冒“贝亲”品牌的产品,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PC材料制成。

卫生部曾公告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PC材料的婴幼儿奶瓶。因其在高温、酸、碱环境下,易释放出环境类雌激素双酚A,该物质被人体摄入后会干扰内分泌,危害免疫系统、生殖系统,尚未完全发育的婴幼儿更容易受其侵害,有致癌风险。

在长宁区检察院已就本案提起刑事诉讼,依法罚没李某某违法所得并处罚金的情况下,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长宁区检察院依职权另就李某某的民事责任承担与其磋商并达成协议:1.李某某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并公布涉案产品销售信息,提示消费者勿使用涉案产品;2.支付赔偿金5万元至上海市儿童基金会账户,依法用于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事业;3.上述两项内容在协议签名盖章后三个月内履行完毕;4.协议不免除李某某向其他个体消费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后双方向上海三中院申请司法确认。

上海三中院经审查认为,奶嘴、奶瓶是婴幼儿成长过程中最为亲密的伙伴之一,婴儿喝奶时奶嘴直接接触口腔,其安全性不容忽视。宝宝的健康牵动着家人的心,一些商家受到利益驱使,售卖假冒伪劣母婴产品,扰乱了市场秩序,最重要的是给婴幼儿的健康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

上海三中院依法用好司法确认程序,裁定检察机关与李某某的磋商协议有效,目前5万元赔偿已汇入上海市儿童基金会账户。

据了解,上海三中院自2017年5月集中管辖全市涉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七年多来,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类民商事案件215件,这些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整体平稳,近年来上升明显;二是纠纷涉及面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三是胜诉率、和解率高,消费者保护主体履职有力;四是多种责任承担方式并用,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

“上海三中院将依法公正审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遏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诚信高效市场秩序的作用,服务保障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助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服务保障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明说。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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