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位

在消费维权战线上

坚守十几年的“维权卫士”——

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保中心主任黄颖

聆听她用“六心调解法”

化解消费纠纷

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那些事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每年受理消费者投诉一两万件,流转到我这里的都是‘疑难杂症’,想要促成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我总结了‘六心调解法’。”黄颖介绍,“六心调解法”即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调查、换心思维、公心处理、恒心调解。


不久前,福州消费者刘先生因房屋装修产生纠纷,拨打“12315”投诉,因描述不够细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刘先生不接受这个结果,再次向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投诉。接到投诉后,黄颖第一时间与刘先生取得联系,耐心倾听他的诉求。原来,刘先生家封包阳台,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阳台玻璃门损坏。“我要求对损坏的玻璃门进行赔偿,为什么市场监管部门不受理?”刘先生对此表示有点不解。

黄颖安抚刘先生的情绪,详细询问每一个细节。据了解,刘先生在铝材店购买了玻璃及封包阳台服务,施工人员在拆除阳台金属栏杆时,火花溅射到阳台玻璃门上,导致玻璃融化留下许多的小坑。该事件包含两个消费争议点,即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和玻璃质量问题纠纷,前者需要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刘先生第一次投诉时因描述不够细致,将两者混为一谈,因此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找到了问题症结,黄颖向刘先生详细解读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表示玻璃质量问题由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同时提供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刘先生对此表示认可。


“从表面看,这是一个很小的投诉件,涉及赔偿金额只有一两千元,但是很有典型意义。”黄颖介绍,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第一反应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但是不同类型的消费纠纷由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因此,黄颖不仅将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烂熟于心,其他行政部门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她也认真学习,并建立资料库与同行们进行分享,便于消费维权领域的执法人员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近年来,黄颖在推进ODR企业建设方面投入了更多的精力。截至目前,晋安区共有ODR企业46家。黄颖介绍,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简称ODR),ODR机制适应了“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理”形势,让消费者与企业能够通过“云端调解室”快速沟通、实时对话。在该机制下,消费纠纷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效缩短了消费纠纷处理时限。通过ODR机制,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共处理线上消费纠纷2780起,和解成功率达到97.9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61%


“今年元旦刚一开假,辖区一家知名通讯企业就主动申请加入ODR企业,我很是开心,几个月的努力有了好的结果。”黄颖说。

去年五月,她在统计投诉件时,发现辖区一家知名通讯企业投诉量颇大、调解成功率偏低。她梳理了消费者投诉该企业的热点问题及存在情况,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指导,点对点地提出具体行政指导意见。之后的一段时间,该企业的投诉量仍居高不下,黄颖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同时宣讲了ODR工作机制。自行政约谈后,该企业投诉量稳步下降,今年一月更是主动提出加入ODR企业。

记者 刘珺 通讯员 张莉/文

记者 石美祥/摄

新媒体编辑 郑锦銮

监制 管慧 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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