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晚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深夜将车停在村里,一早醒来发现车不见了,后来得知被村委会拖走了,需要支付200元拖车费和每日20元停车费,才能要回车。这村委会有权拖车吗?”近日,车主杨先生向记者寻求维权。
社叶村振社路路口的禁停标志和“温馨提醒”牌
■车主投诉
车被拖走还要支付费用
“我是3天前刚来温州的,目前暂住在瓯海区娄桥街道社叶村。”杨先生告诉记者,3月11日晚11时,他驾车抵达社叶村,发现村里的各个停车场都已停满车辆。由于初来乍到,他对村里的情况并不熟悉,无奈之下,只好将爱车临时停放在振社路边。“我在车子上放了移车电话,想着第二天早上早点开走,尽量不影响交通。而且当时路上还有其他车辆同样如此停放。”3月12日早上7时30分,当杨先生准备驾车外出时,却发现车子不见了。
杨先生说,他在周边四处寻找,也报了警。后来接到了一个停车场打来的电话,告知他的车被拖到了国尚停车场,需要支付200元拖车费和每日20元停车费,才能将车开走。细问之下,才得知车是被社叶村村委会拖走的,并非交警执法。
“村委会有权拖车吗?”杨先生对此感到十分不解,自己停车虽然确实存在不当之处,但在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车辆就被拖走,还被要求支付拖车费,这让他难以接受。
3月13日下午3点,记者来到社叶村,振社路贯穿村子,宽约5米,是村里的主要道路,道路两边均是各类店铺。道路两端的电线杆和墙上各悬挂着一个蓝底白字的“温馨提醒”牌:社叶村振社路、荣昌路、秀浦家园至振社桥沿河消防通道线内24小时禁止停车。违者拖车处理。拖车费用200元,停车费用20元/天,车主承担。虽然有牌子提示,但记者看到路边还是有车随意停放。附近居民说,在这里拖车的是村里雇的拖车公司。
■村委会说法
违停拖车由村委讨论决定
“社叶村外来人员多,出租房多,停车位不足,之前停车秩序非常混乱,经常堵塞消防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五年前,村里经过多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采取拖车措施,并制定了相关村规民约。”面对杨先生的质疑,社叶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振社路等拖车道路是村建内部道路,交警不具有直接的管辖权,而违停拖车的决定则由村委讨论决定,并已写进村规民约中的,“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有权制定村规民约。”
村委会工作人员说,为了整治乱停乱放,他们也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比如设置禁停标志、给车辆张贴宣传单、利用村里闲置土地设立停车场等,但效果并不明显。无奈之下,只好决定采用第三方拖车的方式,警示车主不要乱停车。至于收取的费用,这并不是罚款,而是拖车和停车产生的费用。
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理解社叶村村委会加强停车管理的初衷,也认可其维护村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的做法。“不过,村民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缺乏弹性、温度的问题,没有提前告知车主就直接拖车,容易引发矛盾和误解。我们会进一步提醒他们改进管理方式的。”
■律师意见
这个行为属于“非法执法”
浙江瓯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伟红律师认为,虽然村集体可以对所属道路进行自我管理,但行政法律法规并没有直接赋予村委会对车辆乱停乱放的行为的执法权。社叶村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对违停车辆未进行通知的情况下进行拖车处理,这个行为属于“非法执法”。
法律是没有否认公民进行“自力救济”的合法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据此,村委会实施的拖车行为演变为村民自治中对于村属道路的秩序管理与公民合法财产之间的权益之争。
即使车辆的停放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村规民约,村委会在实施拖车行动之前也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必要的通知以及公示程序,并明确收费标准和用途,应以警告、教育为主,不可随意拖车。村委会对村道上车辆的停放秩序加强管理,方便群众出行,可以说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样的做法却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
周伟红建议,碰到类似事情,车主可以先与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出示收费的合法依据和相关文件。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或相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深知温州粉丝群上线啦!
长按扫一扫,添加小编进群!
添加时注明来意哦~
商务、爆料加微信:szwz_0577
小编起早贪黑
只求您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