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行证之一,用于区别不同机动车的身份。然而,个别车辆驾驶人为了躲避电子执法设备抓拍,自作聪明、尽出“花招”,竟敢在号牌上“下功夫”,变造机动车号牌。被抓的驾驶员面对法律的严惩,往往对此后悔不已,真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悔不当初!
2025年3月10日,汉中高交大队查处一起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民警在录入超速违法行为时,发现一张超速车辆在识别车辆信息时,系统显示查询不到该车辆信息。经民警仔细比对发现该车辆号存在变造号牌的嫌疑,通过试错查询,发现该车将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3改为2。
随后,民警通知当事驾驶员武某接受调查。经查,武某心存侥幸,为了防止超速被发现,使用磁吸式号牌贴对车牌最后一位数字进行了变造。武某其对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武某做出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汉中高速交警提示: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为了躲避电子设备的抓拍,而且还严重危害其他车辆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会因号牌不实、警方查证困难而逃避处罚。请广大驾驶人正确使用、悬挂机动车号牌,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