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5期《政风行风热线》

3月12日上午11点至12点,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全州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内容,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并耐心解答了群众的热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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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上线嘉宾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大理州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灿斌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协调科

科长

杨军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化流通监管科

科长

谢起建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监督检查科

科长

张雁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主任

杨吉明

本期热点话题

一、2024年大理州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特色亮点

一是经营主体培育实现新突破。截至2024年底,全州经营主体总量达到42.6万户,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大理州的“十四五”经营主体总量增长目标,经营主体总量居全省第四位。

二是“四大安全”监管体现新担当。全州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扛牢压实监管责任,全力推动各项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守住守牢了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实现连续两年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安全事故的良好成绩。

三是“两个强州”战略取得新成绩。大理州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提前一年完成大理州“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任务目标,地理标志数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持续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政府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到提升,南涧县纳入国家100个以上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库,发布地方标准11项,地方标准总量排名全省第3位。

四是监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州企业年报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16个百分点,大理州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得到国家总局通报表扬。扎实开展“‘铁拳’行动”“药剑行动”等,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数较2023年增长17.3%,公布典型案例4期24件,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是集中整治工作彰显新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纠治了一批不正之风、办成了一批民生实事、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2024年大理州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领域

根据数据分析,2024年消费投诉举报前三位:一是食品安全问题,反映有4086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6.76%,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食品过期、变质、发霉,餐饮食品混有异物、存在卫生安全隐患,预包装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广告存在虚假宣传,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等问题。二是合同问题,反映有3351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3.74%,反映的主要是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机构、健身场所关门停业或转让变更后消费者预付卡(费)退款纠纷、旅拍摄影服务涉嫌虚假宣传、存在隐形消费或变相强制消费等问题。三是售后服务问题,反映有2606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0.69%,反映的主要是售后退货、退款、维修保养、三包责任、服务质量、定金退款争议等问题。

三、规范全州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提醒告诫、风险警示、消费提示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红黑榜”、典型案例公示等手段,发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企业,有效震慑不法行为,提升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二是强化规范整治。积极开展涉旅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鬼秤”,规范民宿管理,整治涉旅商品标签标识等突出问题。多维度加强对重要节日活动中的价格、计量、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秩序稳定。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聚焦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强化亮证照经营、明码标价、商品标签标识规范等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和游客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是强化维权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接诉即办,确保所有投诉举报件“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强化舆情处置。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置各类网络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全州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

本期热线问题


1.3月初,我在大理旅游期间购买了几瓶果酒,消费了260元,当时商家承诺邮寄到家。5天后收到果酒发现包装非常简陋,瓶身有明显挤压痕迹,还有许多灰尘,试喝了一下,口感与试喝时的明显不一样。我觉得商家存在以次充好的问题,我已经多次联系商家,但是商家拒绝处理。希望能帮助我进行退货退款。

回复:根据您反映的这个情况,经营者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经营者在以广告、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时,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您收到果酒后发现包装、口感都有问题,现在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是合理的,大理州市场监管部门会尽快跟进处理。

2.现在物业公司向我们住宅小区用户收取水电费,我看了收费单,发现电费是0.51元/度,上涨了5分钱,请问这个费用合理吗?

回复:根据目前的电价政策,住宅小区居民用电价格是:合表用户0.51元/度。电网企业抄表到户的执行阶梯电价,年用电量1560度内执行0.36元/度,1561度-3600度执行0.45元/度,3601度-4680度执行0.5元/度,4681度以上执行0.80元/度。具体执行情况可以拨打12315进行咨询。

来源:风花雪月号

记者:石晓晶 赵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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