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南都记者从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网约车绕路导致某考生考试迟到的运输合同纠纷案,该考生因未进入面试环节,遂起诉要求平台公司赔偿其损失。法院判网约车平台公司赔偿考生2000元。

2024年某日13时14分,小马通过打车软件下单前往贵阳市某学校参加考试。13时21分,某平台网约车接单,原本3.3公里预计用时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该网约车于14时8分才到达目的地,历经47分钟,里程为11公里。

网约车绕路的原因,一方面是驾驶员未经小马同意私自拼单,送另一乘客导致行程和历时增加,另一方面是系统导航错误导致绕路,造成小马考试迟到的严重后果,小马最终未进入面试阶段。

小马认为,考试迟到影响了其正常发挥,导致其错失“上岸”机会,网约车司机具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在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后,小马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损失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马打车的目的是准时参加考试,案涉行程的不合理时长导致原告未准时参加考试,一定程度影响了原告考试的发挥,但考试成绩与考生的综合素质、准备是否充分等因素息息相关,小马未说明其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相差多少。

因此法院认为,小马迟到十几分钟与其未进入面试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迟到对考试的负面影响客观存在,考虑到小马因本次考试投入了时间精力,也花费了报考费、车费、住宿费等,从公平原则考量,酌情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赔偿小马2000元,以弥补其遭受的损失。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出租车、网约车的驾驶员接单后,在运送乘客的过程中,驾驶员未按平台自带的导航路线行驶,或未征得乘客同意私自拼单、改变线路,导致乘客历时及行程加长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乘客有权要求承运人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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