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祝孔玉,女,1989年10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8910262720,住河南省固始县张老埠乡陀佛村下冲组。

执行标的:

349207.58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

悬赏比例:

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举报电话:

0577-63158666、1730577225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协助寻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交与人民法院的承诺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

蔡成标,男,1962年10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6196210063215,住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前进村茶亭456号。

执行标的:

2878057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

2024年12月17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内容:1.寻找被执行人蔡成标的下落;2. 寻找被执行人蔡成标的财产线索

举报电话:

0577-63158666、1730577225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符合下列情形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经法院核实有效且据此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万元奖励;

2. 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核实有效且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该线索对应执行到位金额的2%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特 别 声 明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 平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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