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使用自行安装的充电桩给汽车充电

最近,四川乐山一老旧小区,有个别业主为图使用方便,在公共区域私自安装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引发争议。该小区多名业主认为,这是圈占了公共资源侵犯了全体业主利益,还有业主担忧这会带来用电安全和火灾隐患。物业人员表示,该小区除了部分自有产权的停车库外,没有专门的公共停车场,并不具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条件。

对此,当地供电部门表示,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建议业主私自从表后接线安装充电桩。乐山市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则表示,如果车主占用临时车位安装充电桩,直接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但因其不具有相应执法权,只能让业主整改。

现场探访:

单元楼外墙安装了3个充电桩

多名业主质疑圈占公共资源

3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位于乐山广场附近的新纪元小区,在知情业主带领下,看到该小区1栋1单元、1栋4单元、2栋1单元三个单元所在楼栋的底楼外墙上,各自安装了一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这几个充电桩都是他们自行安装的。”该小区多位业主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些楼栋之间的空地均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未划出专门的停车位,但业主均可以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前提下自由停车,“不属于任何一个业主的私人停车位”。

多位业主认为,这样自行安装充电桩,车主个人倒是实现了“充电自由”,但却相当于圈占了公共资源,侵犯了全体业主的集体利益。

此外,还有业主担忧私自安装充电桩可能会带来用电安全和火灾隐患。业主杨先生表示,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没有专门的公共停车位,电力容量很有限、系统也很脆弱,“如果其他人都跟风私自安装,整个小区就乱套了,小区的电力系统怎么承受得了?”


▲业主自行安装的充电桩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小区1栋1单元门口的充电桩系比亚迪品牌,不过充电设备上积了一层灰尘,似乎长时间未使用。该充电桩业主家属表示,看到物业张贴的整改通知,现在没有使用了,车子是在外面充的电。

在该小区1栋4单元门口,有一辆长安牌新能源汽车正在使用充电桩充电,但充电桩上未见品牌logo。车主胥先生称,10年前他们就向供电公司申请了充电桩专用电表,而且充电桩是慢充,不存在安全隐患,不会影响其他业主。

在2栋1单元门口的充电桩上则显示品牌为“北汽新能源”,系3楼一住户安装。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敲门希望采访了解相关情况,但无人在家。

物业回应:

不会同意业主私自安装

曾经张贴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该小区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共有900多户住户。小区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丁女士表示,该小区除了部分自有产权的停车库外,没有专门的公共停车场,并不具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条件。

丁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业主个人向供电部门申请安装充电桩,首先要到物管公司提出申请并开具同意安装的证明,但这几户业主都没有来找过物管公司,“当然,即使他们来找了,物业也不会同意他们安,因为都是小区公共区域,不是私人停车位。”


▲物业发出的整改通知

“这几户都属业主私自安装,具体安装时间并不清楚。”丁女士称,接到业主反映后,小区物业曾对小区内私自安装充电桩的情况展开了排查,上门和当事业主进行了沟通,并张贴了整改通知书,“至少贴了两次,被他们撕了。”

丁女士表示,对此情况,目前物业除了贴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拆除充电桩,也没有强制办法,下一步只能和业委会进一步沟通,向社区、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寻求解决之道。

供电公司:

申报安充电桩有3个条件

不建议私自从表后接线安装

据了解,有部分热心业主多次拨打当地12345心连心热线,或者通过网络问政平台进行投诉,认为这几个充电桩属于私拉乱接,存在安全隐患,供电部门应强制拆除。

3月11日,国网乐山供电公司嘉州供电中心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查看。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经核实,1栋4单元的充电桩电表是业主2015年向供电公司申请的,但充电桩不是供电公司安装,其他两户未向供电公司申请,充电桩是直接从家用电表后接线出来的。


▲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情况

“现在申报安装充电桩需要3个条件,即车位使用证明(车位产权证明或车位租赁证明、产权人同意建设证明)、产权人身份证明及物业证明。”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到现场勘查是否具备安装条件,电力负荷是否足够、有没有安全隐患等。

该工作人员称,以电表为产权分界点,表前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维护,表后属用户的由用户自行维护。这从电表后接线出来安装的充电桩,相当于一个家用设备,且走线也是套管规范安装,不属于私拉乱接,供电公司是无权干涉的。

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供电企业有义务向用户提醒需要注意的安全用电事项,电线能不能承载、空开会不会跳闸、表后接线是否规范等,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建议业主私自从表后接线安装充电桩。

房产中心:

不具有执法权

先让业主自行整改

红星新闻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个别业主私自安装充电桩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表示,小区肯定都不赞成私自安装充电桩,但往往又不好直接干预,害怕激化业主间的矛盾,建议相关部门统一出台管理规范。

对此,乐山市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物业证明主要是看车主有没有产权车位或者固定租赁车位,如果车主占用临时车位安装充电桩,直接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

针对该小区业主未经物业和业委会同意私自安装充电桩的行为,该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物业公司已经向业主发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拆除,但是物业也好、房产中心也罢,不具有相应的执法权,只能让业主自行进行整改。

该负责人表示,他建议新能源汽车4S店的销售主管部门也应该参与进来,加强对4S店监管,车主没有产权车位或固定租赁车位,就不能安装充电桩。下一步,该中心将联合社区、街道及相关主管部门,一起商讨此类问题的解决办法。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编辑潘莉 责编 邓旆光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