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送达公告显示,张亮因未按规定上缴1566.26万元违法所得,以及1566.26万元罚款,而被“催缴”。



事情起源于去年8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披露的一则张某“老鼠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处罚决定书信息,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张某控制“闫某”广发证券账户,指挥其配偶刘某具体操作“闫某”广发证券账户进行相关下单交易。自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闫某”广发证券账户买入沪深两市股票共656只,趋同买入股票393只,账户趋同买入盈利金额1566.26万元。

最终张某被监管部门作出“没一罚一”的处罚决定,并实施10年市场禁入。



结合两次公告披露的金额均为1566.26万元可知,张某即为张亮,而张亮曾在华安基金管理华安国企改革、华安价值驱动、华安品质领先、华安品质甄选,其中华安国企改革曾创造37.52%的年化回报。



在2022年8月5日,张亮一口气离任了以上4只基金。

另外,据2024年8月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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