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依法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单位损失。
被告人曹某入职某快递公司多年,后期迷上了网络赌博,“屡败屡战”,网贷还款压力越来越大,于是曹某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熟悉的快递行业。
按照公司规定,派送的货品如收货人原因未能“妥投”,要在当日将货品存放回公司滞留货物区,以备次日重新派送,而这个流程可多次重复使用。于是,曹某打起了“时间差”。半年间,曹某虚构其派送区域的买家信息和收件地址,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先后在某商城购买新款苹果手机99部,在配送过程中开箱取出手机,然后以暂未联系上客户为由,将空包裹装上其他物品封箱存放在公司滞留货物区并虚构配送的手机入站盘点信息,随即将拆出的手机低价销售,用于偿还网贷及个人消费,再用后期购买销售所得手机款,填补前期购买手机的费用,以拖延还款时间。
曹某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公司却发现了端倪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案发时,曹某尚有12部手机未完成交易流程,涉案金额10万余元。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示,职务侵占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将面临刑事处罚。本案中的曹某因一时贪念,不仅失去了工作,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王春毓、孙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