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驾驶电动车被后车超车撞倒,见肇事者欲逃离,丈夫一把拉住其车把,导致肇事者摔倒受伤,事后肇事者反起诉索赔损失4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这起案件详情。

事发当日,李先生与妻子陈女士一前一后骑着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突然,一辆疾驰而来的电动车从后方超车,将陈女士撞倒,而肇事者钱某却没有停留的意思,若无其事向前驶离。李先生见状急忙伸手抓住钱某的车把,由于突然失去平衡,钱某的电动车向右侧摔倒,钱某也随之摔倒,致腿部骨折。

交警查明,钱某事前饮用了半瓶啤酒,且存在逃逸行为。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钱某在与陈女士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但之后,钱某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自己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40余万元。

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确立的自助行为制度,当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情况紧急且不能立即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保护自己权利的合理措施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受害人可以自己实施救助行为。

本案中,李先生与陈女士是夫妻关系,李先生看到妻子被撞受伤,出手拦停肇事者,是为保护夫妻二人共同权益,符合利益一致性,可以纳入自助行为的范畴。钱某超车致使陈女士倒地受伤,存在不法侵害在先,而丈夫李先生在针对不法侵害并可能事后无法救助的前提下,出手拦停钱某,拦停后并无其他过当行为,可以认定采取了合理措施。

因此,法院判决李先生的行为符合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应予以免责,无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驳回钱某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上海一男子酒后骑车撞倒他人还逃逸,事后反起诉索赔40余万元?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通讯员 奚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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