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一次长时间交心的对话,一遍遍耐心的疏导,换来的不仅仅是案结事了,更重要的是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疙瘩”。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最终导致离婚的案例屡见不鲜。离婚后双方总会因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再次产生矛盾纠纷,抚养权人最终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费要到了,但双方之间的矛盾往往并未实际化解。

王某(男)与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相恋,随着感情的升温,双方也携手走入了婚姻殿堂,婚后张某生育一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幸福美满。但随着双方日常生活矛盾加深,导致彼此感情完全破裂,后王某起诉至蒲城法院,要求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王某抚养,抚养费由张某每月支付500元。

双方离婚后,因张某一直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拿到案卷后,仔细翻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在与双方多次电话沟通后,了解到双方自离婚后,张某以探望孩子受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执行法官考虑到抚养费案件特殊性质及本案具体情况,通知双方一起到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到法院后,你一句、我一句,各自述说着对对方的不满,办案法官以孩子为出发点,动之以情的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感情点滴,晓之以理地解释探望权和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一下午的三方交心沟通,最终张某当即履行完全部案款,王某也作出书面承诺会积极配合张某行使探望权。

法律有尺度,执行有温度。蒲城法院将始终立足个案实际情况,在执行婚姻、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时,转变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因案施策、对症下药,秉持“法理情”逻辑规则。以执行强制性与柔性善意文明执法高度融合,践行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吴白尘)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报料关注西北信息报微信公众号(xbxxbwx)留言或加编辑微信号:y609235490 投稿邮箱:xbxxbxmt@163.com]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