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天,海底捞“小便门”事件持续发酵,公众舆论逐步聚焦于海底捞的公关应对,不少声音直指其处理方式堪称“史上最失败公关”。
事情要从2月24日说起。当晚,两名男子在海底捞上海外滩店的包间用餐后,竟然向火锅锅底中小便。
3月5日,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次日开始,海底捞宣布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首先,涉事门店当日停业,全面更换56套锅具、283件餐具,并按照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实施“搬家式清洁”;其次,成立跨部门危机小组,在48小时内完成全国932家门店的卫生自查;最后,海底捞决定对涉事两名男子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乍一看,海底捞似乎也是受害者,遭遇无妄之灾。然而,其回应及后续操作却引发诸多质疑。
第一,“小便门”发生在2月24日,而视频曝光是在3月5日。在这10天内,海底捞官方始终未披露是否已对涉事门店采取特殊消毒措施。
换言之,如果在此期间,该门店仅执行常规清洁程序,而未启动特殊消毒机制,那么这将构成未执行GB31654-2021《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第5.4.5条关于“发现食品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彻底消毒”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有权主张十倍价款赔偿。
第二,海底捞在声明中强调“涉事者为未成年人”,并警告公众“不要恶意传播”,此举引发舆论反弹。有网友质疑:“海底捞宁愿放过两个往锅里撒尿的人,也要追究帮它维权的网友,这波操作实在匪夷所思。”
或许是意识到舆论危机,3月10日,海底捞宣布正式向两名涉事男子提起索赔诉讼,缓解了部分公众的不满。
而针对第一点,海底捞今日发布说明称,针对2月24日00:00至3月8日24:00期间在上海外滩店堂食消费的4109单顾客,将全额退还当日餐费,并额外提供订单付款金额的十倍现金补偿,以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尽管如此,部分网友仍认为海底捞的公关策略令人费解——不仅警告舆论“不要恶意传播”,而且还要“原谅”违法者。因此,许多人将此次事件视为海底捞“史上最失败公关”案例。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