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15号)要求,近日,市人社局就2025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通知明确,补贴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符合困难条件的2022届及以后高校毕业生。

(二)毕业2年内在我市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且申报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范围为:低保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校毕业生。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给予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36个月,按季度发放。

通知要求,各地区应按时受理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通过申报系统比对申请人信息,确保系统信息与申请人提交材料一致,公示后及时发放补贴,并保障资金安全。申请人所填报信息和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在后续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由各地区追缴已发放的相应补贴。

申请人享受补贴期间未按时进行季度补贴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补贴自动中止。重新申报时按照首次申报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办理流程、附件下载等详见市人社局官网相关通知。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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