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支持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市住建局对星级绿色建筑评价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答。
大连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绿色建筑标识的评价和管理工作,负责认定一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截至今年2月28日,我市无居住建筑项目取得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或预评价),所以暂无符合《通知》中政策支持范围的绿色建筑。市民可以持续关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问:《通知》中的绿色建筑范围是什么?
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连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自愿申请,经申报、审查、公示、公布等程序,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星级绿色建筑。
问:如何知道项目是否为符合支持政策的星级绿色建筑?
答:申请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或预评价),由项目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按程序自愿向市住建局申报,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市住建局将认定信息同步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项目为星级绿色建筑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1、向购买商品房的开发商询问是否申请并取得了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或预评价);2、登录“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检索。
问:开发商如何申请商品房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或预评价)?
答: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连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即可。应注意的是,在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可申请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已竣工的项目只可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不可申请预评价。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