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河北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倡导全省中小学生校服“以旧换新”循环。
《意见》提出,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学校公开采购+学生自愿购买+家长全程参与+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模式,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价格合理、款式合规。
在规范采购管理方面,学校应在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审慎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原则上学校需获得80%以上家长书面同意方可选用校服。鼓励采取多种措施,为家庭困难等学生免费提供校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免费配发校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校服。倡导学生校服“以旧换新”循环,推动校服管理绿色、可持续发展。
严格采购流程管理,遵循市场竞争规则。严禁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正常交易,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入围条件限制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为保障校服安全,学校在采购校服时,必须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学校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同时,建立校服质量“黑名单”制度,对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的校服生产企业,实行全省禁入措施,以净化校服生产市场环境。
校服式样的设计和遴选工作,鼓励融入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理念,体现时代精神特征,突出育人功能,将校服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同时,鼓励学校进行智能校服试点,让校服真正成为穿戴安全、学生喜爱、家长满意的校园服饰。(记者 焦莉莉 宋子婷)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