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丰台法院委托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相关公司对一批假冒名牌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据悉,此次被销毁的假冒名牌产品来源于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假冒商品种类共计七类,具体类别为挂画、硬箱、首饰盒、背包、钱包、洗漱包、手镯等,数量共计109件。被执行人赵某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收购旧款及保存品相较差的奢侈品箱包,经改装后通过微信将带有侵权商标的箱包向多地销售,被执行人孔某明知赵某销售假冒箱包仍从赵某处购买后在底商内销售。随后,丰台法院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赵某、孔某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除判决有期徒刑及缴纳罚金外,还判决确定随案移送的箱包均依法处理。案件移送执行后,承办法官一方面督促赵某、孔某及时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另一方面,第一时间与丰台赃证物中心取得联系,并取回假冒商品。

为彻底排除涉案假冒商品使用功能,坚决杜绝假货再流通,以及避免销毁假冒商品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丰台法院执行局委托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相关公司开展销毁工作,销毁过程全程录像。


丰台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希望通过执行现场销毁假货,向社会表明法院通过执行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决心与态度,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同时提升社会公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认识到制售假货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来源:丰台区融媒体中心 《丰台时报》,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若信息 有误,请以官方为准; 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