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1日讯 3月11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亮目标”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滨州市司法局、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场,邀请滨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振勇,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王晓东,滨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三级调研员贾芳,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盛,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郑滨占,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贾芳介绍,滨州市向阳学校是经市政府批复成立的,由滨州市司法局主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协管的专门矫治学校。
向阳学校是实行教育与生活管理合一运行模式的学校,招生规模200人,按照8个教学班设置,每班不超过25人。学校主要招收本市内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以及经检察机关审查决定不起诉、但经评估需要矫治的未成年人。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3年,但是不能超过18周岁。学生在校期间,参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活动,同时,注重深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心理矫治教育,同时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业教育。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比较突出,给社会治理带来严峻考验,给许多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有效途径。形势有需要。当前,滨州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小视,且违法低龄化趋势明显,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知识匮乏,对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容易受到不良教唆和利用。多年来,对于青少年犯罪“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使得部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由轻及重、逐渐演变,也让越来越多未成年人错误地认为“年龄即是保护伞”。尤其是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乏专门教育矫治,极易走上再次犯罪甚至严重犯罪道路。上级有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省委、市委也高度重视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注重关口前移、预防在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法治“保护伞”。
当前进展。自去年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启动以来,经过选址、设计、招投标等一系列的工作,当前向阳学校已全面进入改造建设阶段。一期工程预计今年上半年完成并顺利实现招生。
下一步,滨州市司法局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学校改建的速度。同时,按照需求及时开展教职工招聘、课程设计和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确保学校今年上半年实现实质性运行。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