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国强 韩宇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为推动刑事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双提升,探索启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

据了解,此办案模式即将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拟被不起诉人移交到考察单位,由考察单位对拟被不起诉人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考察和监督,并以此服务情况作为是否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重要考量因素。双塔区检察院现已确定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塔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为考察单位,分别签署《关于共同开展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拟被不起诉人进行社会公益服务考察。目前共移交27人,其中向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移交4人,向双塔区龙山街道办事处移交23人,均已通过协助疏导交通、清理小区垃圾等方式较好地完成了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进一步做深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弥补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不诉了之”治理缺口。

据介绍,此办案模式能帮助拟被不起诉人不断强化内心反省,吸取教训,真诚认罪悔罪,同时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中提升了社会责任感、贡献度,使其更快更好地回归正常生活、融入社会,降低了拟被不起诉人的再犯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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