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的封建社会,“诛九族”可是个极其残忍的刑罚。一般用来收拾那些犯了重罪的人,不光罪犯本人倒霉,整个家族都得跟着遭殃,差不多就是把整个家族一锅端了。不知道大家看古装剧的时候发现没,好多剧里小妾好像总能逃过“诛九族”这一劫。要么是躲在角落里吓得浑身发抖,要么被人偷偷放走,很少有被拉去砍头的。这就怪了,古代连坐制度那么严格,为啥小妾能躲过“诛九族”呢?难道真的只是运气好?今天咱就来唠唠这藏在历史背后的门道。


“诛九族”作为古代刑罚里最狠的一种,那威慑力和血腥程度,光想想就让人后背发凉。啥叫“九族”呢?一般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包括自己这一族,还有出嫁的姑母和她儿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和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儿和外孙一家;母族三就是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和她儿子一家;妻族二呢,就是岳父一家、岳母的娘家。这范围大得很,差不多把一个人的直系和旁系亲属全算进去了,真的是“一人犯错,满门遭殃”。

历史上因为“诛九族”发生的惨案可不少。隋朝的杨玄感起兵反对隋炀帝杨广,兵败后就被“诛九族”了,他还是历史上第一个被“诛九族”的人。明朝的方孝孺因为反对燕王朱棣篡权,更惨,被“诛十族”,受牵连被处死的多达873人。这些事儿都能看出“诛九族”有多残酷、多无情。


不过,在这“诛九族”的血雨腥风里,小妾却成了个特殊的例外。她们好像总能幸运地躲过这一劫,不用被拉去砍头。这和咱们平常觉得“一人犯罪,全家受罚”的想法不太一样,也让人忍不住琢磨:为啥小妾能不在“诛九族”的范围里呢?显然不是运气好,背后藏着更复杂的社会和历史原因。

要弄清楚小妾为啥能逃过“诛九族”,得先从“妾”这个字说起。《说文解字》里对“妾”的解释是:“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从辛,从女。”你瞧,“妾”这个字的构造就挺有深意。上面的“辛”字,在古代代表刑刀,意思是有罪、受过刑;下面的“女”字,说明是有罪的女子。合起来,“妾”本来就是指受刑的女子。这字形就像个深深的烙印,一下子就把小妾在古代社会里地位低下这点表现出来了。

汉代出土的《二年律令》竹简里,明明白白写着“妾比奴婢”。这规定,直接把小妾的地位划到财产那一类里去了,根本不算家庭成员。在当时的社会观念里,小妾就跟家里的财物一样,主人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这种财产属性,在古代律法里还有进一步体现。《唐律疏议》里也说了:“妾通买卖,等数不同。”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小妾被当成一种商品,和真正的家庭成员地位差得十万八千里。就因为有这种商品属性,小妾被排除在亲属序列之外,自然也就不在“诛九族”的范围里了。


历史上有不少事儿能证明这一点。比如说开元年间,御史中丞崔隐甫审理谋逆案的时候,涉案官员的十八房小妾全都被发卖为奴,没按亲属连坐来处理。这事儿就充分说明了小妾在法律里的地位,她们就是主人的财产,主人一获罪,她们就跟财物似的被处置了。还有,在有些朝代的法律里,明确规定丈夫对妾室有处置权,丈夫可以随便打骂、驱逐妾室,甚至把妾室杀了,受到的惩罚也比较轻。这些法律条文,都从侧面反映出小妾地位有多低,和家庭成员差距有多大。

那些在“诛九族”里侥幸活下来的小妾,日子可没好起来,反而掉进了更悲惨的深渊。在古代社会,小妾的命就像浮萍一样,飘来飘去没个定数。家族一被诛,她们就彻底没了依靠,成了任人欺负的对象。

明代的《醒世姻缘传》里就讲了个让人心酸的故事。有个官员被诛后,他的妾室张氏一下子啥都没了。以前在府里,她虽然地位不高,但好歹有个住的地儿。可现在家族倒了,她直接陷入绝境。正妻娘家的人,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把张氏当物品一样转卖。一次又一次,张氏被转卖了七回,每转一次手,她就得面对新环境、新主人,还有不知道啥样的恐惧。最后,她流落勾栏,没办法只能卖笑为生,过着屈辱的日子。


《万历野获编》里,还有更残酷的事儿。嘉靖朝的时候,有47名官员被抄家,这一场灾难里,多达213名小妾被充作官妓。她们从原来住的府邸被拉到烟花之地,成了权贵们玩乐的工具。这些小妾,以前说不定也有自己的梦想,可现在只能在这种污浊的地方,被人欺负,尊严被踩在脚下,人格被侮辱,生活一片黑暗。像这种“二次贩卖”的事儿,在当时可不少见,小妾就跟商品似的,被人随便买卖,命运完全掌握在别人手里,一点自主权都没有。

除了被随便转卖,小妾还得承受整个社会的恶意和歧视。这种歧视就像一张看不见的大网,把她们紧紧困住,怎么都挣脱不了。

南宋的《名公书判清明集》里记载了寡妇王氏的悲惨事儿。王氏以前是罪臣的妾,就算改嫁了,也摆脱不了过去的阴影。夫家的人嫌弃她、厌恶她,就因为她当过罪臣的妾,就把她当成不祥之人。最后,王氏被夫家休了,理由竟然是“恐染晦气”。这理由听起来挺荒唐,可实实在在反映出当时社会对小妾的歧视。在那个时候,小妾的身份就像个污点,怎么努力都洗不掉。

《宋刑统》里甚至规定,罪臣之妾不能改籍从良。这规定,直接断了小妾重新开始的念想。她们就像被钉在耻辱柱上,一辈子都摆脱不了这身份,只能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这种系统性的歧视,让小妾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生活里全是绝望和痛苦。

在封建礼教那套严格的体系下,小妾受的苦,可不只是身体和生活上的,情感和精神上也备受折磨。就连最基本的悲伤权利,都被无情夺走了。

北宋大儒程颐,是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定的《程氏家规》在当时影响可大了。这家规里明确写着“妾丧不举哀”。这规定就像一把冰冷的锁,把小妾的情感死死锁住。家族出了事,亲人没了,她们只能把心里的悲痛藏起来,一点都不能表现出来。她们不能像其他家庭成员那样,给去世的亲人服丧、祭奠,就连哭一场,都可能被指责“失节”。这种制度上的冷漠,贯穿了整个帝制时代,成了小妾心里永远好不了的伤痛。

你想想,她们看着自己的丈夫、孩子或者其他亲人被带走,面临生离死别,心里得多痛苦。可她们不能在别人面前流泪,不能把哀伤表现出来,只能自己默默承受。这种情感上的压抑,对她们精神伤害特别大,让她们在痛苦里越陷越深,根本出不来。

除了被剥夺悲伤的权利,小妾还得承受母子分离的痛苦。这痛苦,一方面是因为封建礼教对庶出子女的歧视和偏见,另一方面也是正妻和她的家族想掌控家族血脉和财产。

清代刑案档案里,就记着一个让人心疼的事儿。嘉庆年间,有个盐商被诛后,他的妾吴氏生的幼子,成了正妻族人眼里的眼中钉。在他们看来,庶出的孩子是家族的耻辱,会坏了宗祠的血脉。于是,他们不顾吴氏苦苦哀求,狠心把幼子淹死了。吴氏眼睁睁看着自己孩子没了性命,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痛苦真的是痛彻心扉。

这样的悲剧在古代社会可不少。好多小妾生的孩子,要么被正妻抢走,当自己孩子养,让小妾和亲生骨肉分离;要么被歧视、排挤,得不到该有的关爱和教育。母子间的亲情,在封建礼教压迫下,变得七零八落。小妾不光得承受失去孩子的痛苦,还得面对社会的指责和唾弃,人生充满了无奈和悲哀。

在《清稗类钞》记载的“赵妾投井案”里,也能深深感受到这种悲剧。赵妾生了孩子后,被正妻各种刁难,孩子也被正妻抢走。赵妾太想孩子了,又见不着,最后受不了这痛苦,投井自杀了。这事儿就是小妾在封建礼教下悲惨命运的真实写照,她们的生命就像风里的残烛,说灭就灭。

咱们这么一探讨古代小妾的命运就知道,虽然她们在“诛九族”里侥幸逃过一死,但命运并没变好,反而更惨了。小妾在古代社会地位低,法律上被当成财产,不算家庭成员,这让她们在家族遭难时能躲过一劫,可也注定了失去家族庇护后会很悲惨。

小妾不光得承受被随便转卖、社会歧视的压力,还得面对封建礼教那些看不见的枷锁,连最基本的悲伤权利和母子亲情都被夺走了。她们的人生,满是无奈和悲哀,就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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