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冀消〔2023〕120号)等法律法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1、2024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2、对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
3、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经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界定标准、申报程序和方式
对于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各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认真核对,凡符合标准的单位,要主动向黄骅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进行实地申报或通过邮箱于3月1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经5个工作日核准确认后,由黄骅市消防救援大队向申报单位送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各单位应按要求完善基础信息,落实专人进行系统日常管理维护。
黄骅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刘畅彪
电话:0317-5323020
邮箱:hhxfjy@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黄骅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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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 | 刘恬菲 实习编辑 | 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