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运营总监,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兼)侯艳梅

推动“谁办案谁负责”落地



“最高检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并推动司法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对强化检察官职业责任、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代表,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运营总监,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兼)侯艳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修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细化完善履职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对刑事不捕不诉、民事行政监督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健全责任归属、认定和追究机制。最高检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推动司法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

侯艳梅代表认为,这些措施将检察官履职行为纳入规范化监督体系,明确责任边界,有助于解决以往司法责任“模糊化”问题,推动“谁办案谁负责”落地。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质化追责,可震慑司法腐败,防止冤假错案,回应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契合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

侯艳梅代表表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实质化运行,标志着我国司法责任体系向“专业问责”转型。未来需在独立性与专业性、监督与保护、公开与保密之间寻求平衡,既要防止“不敢担当”的消极司法,也要杜绝“权力滥用”的司法专横。这一制度的成功,最终取决于能否通过透明程序、专业判断和权利保障,赢得检察官群体与公众的双重信任。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记者: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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