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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征地补偿款,为何九年未入村民手?
款项分配屡议不决,症结何在?
公平与信任,法理与情理,
司法所如何探寻利益平衡的最优解?
2016年,梅州高铁西站的建设征用了南口镇瑶燕村第4村民小组的部分土地,政府按照政策向村民发放了土地征收补偿款。补偿款发放时,时任瑶燕村第4村民小组长的黄先生主动承担起了保管责任。
南口镇瑶燕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志强
因为当时征这块地的时候,是一整块地方统一丈量的,包含了十多户人家,当时就说高铁要开通了,所以征地小组就统一丈量了一块地方,留给生产大队沟通好慢慢再去分配。
黄先生表示,自己本想尽快分发这笔补偿款,村民们也曾多次召开户代会试图讨论分配方案,但每次都因分配面积存在争议无果而终。
南口瑶燕村原村民小组长 黄先生
又加上王某某建房子,好多村民的地方都卖给他了,有些卖给他后面又说没有卖,看到有征地补偿款又想来争,所以就一直分不下去,每次召开村民会都吵架,争议不断,村上干部也来开了六七次会,就一直分不下去。
补偿款就像一块巨石,压在了每个人的心头,让大家既焦虑又无奈。未曾想,黄先生这一保管,就是九年之久。
2021年,黄先生卸任后,却拒绝将补偿款移交给新任小组长。这一行为引发了部分村民的不满和担忧,他们担心补偿款可能被挪用或流失,因此多次向新任小组长叶先生及相关部门投诉。
南口镇瑶燕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志强
比较担心的一个就是时间也这么久了,村民也一直没有分到这个补偿款,第二就是原来的生产队长年纪也71岁了,所以大家也担心万一有什么身体状况,造成钱款分不下去或者拿不出来,因为之前有些地方就出现过这样的案例。
而黄先生则认为补偿款移交出去目前又分配不了,由现小组长保管他不放心,坚持要自己继续保管,不肯让步。
南口瑶燕村原小组长 黄先生
本来钱是一直在我这里放着的,我也是为了保管好大家的钱,不要丢失了,本身补偿款我家也是占大头的,征的地方我家也比较多,为了保管好大家的钱,所以我也一直没有拿出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村民们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他们担心这笔钱最终会“打水漂”,无法兑现到个人手中。2025年1月中旬,多位村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局面,他们决定集体到镇政府投诉。
面对村民的强烈诉求,驻村领导迅速指派司法所介入调解。司法所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次日便组织双方到瑶燕村址进行调解。
梅县区司法局南口司法所所长 刘裕钦
先“背靠背”详细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现任小组长诉求:村民多次要求原小组长移交出补偿款及召开户代会议将补偿款分配,否则就是现任小组长不作为;原小组长则对现小组长保管不放心。
调解人员从法、理、情多角度入手,耐心向双方阐明利害,释法析理。在充分考量双方诉求后,司法所提出折中方案:先将款项暂存公账。
梅县区司法局南口司法所所长 刘裕钦
鉴于补偿款双方都不放心对方保管,就先将补偿款汇入瑶燕村委账户,下一步具体怎样来分配才有保障。
同时,尽快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分配争议。这个方案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黄先生也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同意将补偿款交到村委会。
梅县区司法局南口司法所所长 刘裕钦
司法所调解当日就达成协议:原小组长将保管的补偿款25万元及2016年至今9年按银行活期利息,于2月5日前汇入瑶燕村委会的银行账户,逾期应按银行一年期贷款本息归还。
现任小组长叶先生也表示,村民们也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纷纷表示愿意配合司法所的工作,尽快召开户代表会议解决分配问题。
这场关于土地补偿款的纷争,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得以解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解了13户村民多年的心结。这不仅体现了司法调解在解决基层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也彰显了法律法规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力量。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村民,遇到类似问题时,应依法依规寻求解决途径,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律链接】
公有财物莫入私账
梅县区司法局南口司法所所长 刘裕钦
告诫村民: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地拆迁普遍存在,对于此类涉及村民的共有财物,村民应提高警惕,防范于未然。村民共有的财物(如征地补偿款等)暂时无法分配下去,应将补偿款汇入村民小组、村委会的账户,不能为了方便支取,过于对小组长个人的信任而存入其账户,法律法规亦不容许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