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种网络论调是批评林奕含写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为「弱女叙事」,说书中的房思琪有「文艺病」,认为这样的文字会「引导女性自毁」。

我不同意这一批评。我认为这样说的人,既不了解性侵的真相,也无视受害者的真实处境。

下文我会依次聊一下:

·到底是什么决定受害者反抗能否成功?

·如何改革法律以有效遏制性侵?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女孩们,真的没有反抗吗?还是她们的反抗被碾碎了?

·喜欢谴责受害者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为什么书名要叫「初恋乐园」?真的如批评者所说是在美化性侵吗?

·究竟是什么在毁掉女性?

最后,我会尝试回答林奕含生前提出的那个问题:「艺术会不会只是巧言令色而已?

「弱女叙事」的标签,本身就有问题?

当批评者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弱女叙事」时,大概是认为,书中的小女孩们并没有反抗,或者反抗不够有力,于是评价她们是「弱女」,而林奕含讲述她们的故事,就是宣扬「弱女叙事」。

但「弱女叙事」这个标签本身就有问题。

因为「弱女」是用来评价受害者的。

这个关注受害者的「弱女叙事」标签,会让大众关注的焦点从本应被问责的施暴者,以及性别不平等、法治缺失、社会支持不足等社会结构性问题上移开,转而去苛责受害者的表现

「你有没有反抗?你是真反抗还是假反抗?你反抗得用不用力?」

但要求受害者「强大」、「反抗」,本质上是把社会责任推给个体承担,从而逃避对性暴力问题的真正解决

而且,一些人可能未意识到,在权力不对等关系中发生的性侵,权力弱势一方往往难以说不,不敢说不。

澳门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博士候选人李军在论文《学术性骚扰的共犯性结构:学术权力、组织氛围与性别歧视 ——基于国内案例的分析》中指出:

「在社会中,被骚扰者『说不』的责任往往是被苛求的,而骚扰者操控他人意志的弄权行为则常常被忽视或不被考察。 」

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受害者是否反抗,而是施暴者如何利用自己的权力,控制受害者,让其难以反抗,甚至无法反抗。

《学术性骚扰的共犯性结构》一文中还指出:「通常,人们对性侵害和性骚扰受害人的同情,是以她们的『不自愿』为前提;舆论会要求这些受害者能够证实自己的『拒绝』和『反抗』。

如果这些人顺从了,事情就变了性,从『强奸』变成『和奸』,『性骚扰』就变成了『性贿赂』或『性交易』。

不过,经由骚扰者的精心策划,对自己在每一个节点被拒绝的可能都有清晰的算计,对自己权力影响的方式有不同的排列组合,被骚扰者往往会失去表达『反抗』的机会。」

但难道只有反抗成功的才是受害者,在权力压制下,无法反抗的那些人就不是受害者了吗?

事实上,后者的受害程度可能并不低于甚至还深于前者。

这种以反抗与否作为受害者是否有资格得到舆论支持、乃至法律保护的标准,显失公平。

是什么决定了反抗能否成功

而且,根据《走向法治——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调查与研究》一书的观点,在性骚扰事件中,被骚扰者能否成功躲避骚扰,往往取决于双方权力关系的落差

这意味着,如果施暴者相对受害者的权力位阶越高,受害者越无法成功反抗。

此时,受害者表现出的不反抗的「弱」,不是TA自愿选择的结果,而是TA在权力关系中的下位者的位置所决定的。

受害者的「弱」,不应该被苛责。真正该问责的是,处于权力上位的施暴者为什么要用自己的「强」去伤害「弱」。

只是教育权力下位者如何避免被性侵,说「你要反抗」,其实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为受害者是否被性侵,是否反抗以及是否反抗成功,并不取决于受害者的个人意志,而取决于施暴者的意志,以及施暴者相对受害者的权力优势地位、社会对施暴者行为的纵容程度等。

如果要教育,真正该被教育的是权力上位者。

他们应该学习什么是性骚扰/性侵,如何规范自己行为,不去实施性骚扰/性侵行为。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单方面指望权力上位者的自我约束。

重点是要建立起能够有效惩罚施暴者,保护受害者的法律处理机制。

只有作恶一定会付出沉重代价,无法逃脱,潜在的施暴者才可能出于对法律的畏惧,而不敢犯下罪行。

那下面我们就来谈谈法律。

我们需要怎样的性侵立法?

在我国,加害者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依然是强奸案定罪的关键要素。

在司法实务中,往往也会审查受害者是否反抗,将其作为强奸罪能否成立的依据。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在《强奸罪司法认定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一文中就指出:

「这种以『抗拒』为核心的规则,在犯罪分子进行无罪辩解时,犯罪的成立高度依赖暴力因素,甚至是严重暴力因素的存在,这一弊端又进一步导致现实中大量的强奸行为难以通过司法程序定罪。」

因为施暴者往往会通过心理操控或权力威胁等更隐蔽的方式,使受害者无法、或不敢明显反抗,从而躲避法律制裁。

如今,全球刑法的改革趋势更倾向于保护性自主权,判定性暴力犯罪的核心不再是「受害者是否进行身体反抗」,而是「是否获得明确同意」。

比如,2022年,西班牙通过了著名的「只有『是』才表示同意」(only yes means yes)法案,强调必须获得明确的积极同意才不构成强奸。受害者沉默、未表现身体抵抗,并不意味着同意,也不影响性侵的判定。

这个法案的推出和西班牙2016年的「狼群案」(La Manada)有关。

当时一名18岁女性被五名男性轮奸。有视频显示这位女性在事发时,眼睛紧闭、没有发声、没有动弹。这很可能是受害者因极度恐惧而出现僵直反应。但初审法院却据此判定她同意性行为,被告的强奸罪不成立,只以较轻的性虐罪为被告定罪。

这个判决引发了西班牙女性的大规模抗议。2019年,西班牙最高法院判决,5名被告的强奸罪成立。此案也推动了西班牙刑法改革。

目前西班牙和比利时、丹麦、瑞典等多个国家一样,规定「未获得明确同意的性行为」为强奸,至于加害者是否使用暴力或威胁,已不再作为强奸罪成立的标准。

虽然当下我国法律还没有进行这样的改革,但一直有法学家在呼吁,在司法实务中,受害者是否反抗,加害者是否使用暴力等强制手段,不应作为认定强奸的必要条件。

应该考察的是,受害者是否给出明确同意。

我写下这些,是因为我希望更多人有了这些知识后,不会再去指责受害者「你不反抗,就是你活该」,而在无意识中成为施暴者的帮凶。

而且乐观来看,随着更多人理解性侵受害者没有反抗,也不意味着「同意」,不意味着「没强奸」,那么在未来,修法就会有更好的民意基础。

我们更可能会看到,我国有关强奸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做出相应改革,从而更好保护受害者的性自主权。

书里的女孩们真的没有反抗吗?

讲回《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本书,有人认为书中「传达的理念无非就是女人被性侵了,不反抗不说,还洗脑自己爱上加害者」。

这是对此书的极大误读。

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详细写到的被李国华强奸的女孩有三位:饼干、郭晓奇和房思琪。

如果你真的读了这本书,就会发现,三位女孩不是不想反抗,她们反抗了。但施暴者在社会的协助下,碾碎了受害者的反抗。

小女孩饼干是李国华性侵的第一位受害者。当时李国华三十多岁,十几岁的饼干是他补习班的学生。

书中写李国华强奸饼干时,「饼干开始哭,不要,不要」、「他甩她一巴掌」、「他从不知道女生力气可以这么大。只好用力揍她的眼睛。还有鼻子。还有嘴巴。血流出来了。」

饼干反抗了,但被李国华用残酷暴力、用成年男子和小女孩的体力差距所压制。

而且,李国华在性侵时,已经在想如何脱罪:「制服撕破会出事,脱她的内裤就好」。

饼干在被李国华强奸后,向男友倾诉,这是她在痛苦之中向外界求助。

然而男友的反应是骂她「脏死了,干」,「我干嘛跟脏掉的饼干在一起?」。

饼干先是经历了残酷的性暴力,身心受创的她向外界求援的过程中,又遭受了亲近之人对她的鄙夷和抛弃,「饼干跟地上的烟一起皱起来、矮下去、慢慢熄灭了。」

孤立无援的她此时很需要情感依靠。而李国华在此之前曾用「喜欢」她(实质是想控制她)来合理化自己的性侵行为。

在这之后,才有了她去找李国华,说「饼干没有人喜欢了。如果老师愿意喜欢饼干,饼干就有人喜欢了」的情节。

受害者并不是主动选择爱上加害者,她是遭遇强奸,反抗无效,求助被辱,为了应对身心极度痛苦、焦虑和无助被迫采取的一种心理防御机制

林奕含也在书中准确写出了社会上弥漫着的性耻感文化谴责受害者的文化,如何帮助施暴者实施罪行。

「从此二十多年,李国华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

李国华在饼干之后,开始了长期强奸小女孩的犯罪生涯。

郭晓奇是他后续众多的受害者之一。当时晓奇在上高中,她是被补习班另一位老师蔡良以「李老师会帮她补习」为名,骗去的李国华的公寓。

此时,李国华身边已经出现了帮助他实施性侵的同伙。

晓奇也不是没有反抗,「一开始晓奇哭着闹自杀,后来几次就渐渐安静下来了。」

这句话很短,但勾勒出的黑暗让人恐惧。闹自杀,说明晓奇不仅反抗了,还选了以生命来控诉的极其激烈的方式来反抗。

那是什么让晓奇安静下来?这里的「安静」不是一个女孩出于自由意志的主动选择,而很可能是她在数次反抗强暴无效、产生习得性无助心理后的被迫沉默。

晓奇后来对李国华也产生了所谓的「爱」。

书中描写她的心理:「这爱像在黑暗的世界里终于找到一个火,却不能叫外人看到,合掌围起来,又鼓颊吹气揠长它。但是正是老师把世界弄黑的。

林奕含用「但是正是老师把世界弄黑的」准确指出了:

如果不是施暴者先用暴行让受害者陷入恐惧和无助,打碎了她与自我、与他人的联结,受害者不会落入施暴者以「爱」为名,实则为「控制」的陷阱

李国华在性侵晓奇期间,又开始对当时读初一的房思琪下手。

此时他五十多岁,性侵女生已有二十多年,是个异常娴熟的狩猎者。

林奕含也用李国华写出了强奸犯的共性——多数强奸犯会反复作案,直到被捕。因为强奸带给强奸犯的满足感只是暂时的,他们会继续寻找下一个受害者。

书中李国华屡屡得手,从未被告,他犯罪的胃口和胆子都越来越大。

之前为了脱罪方便,他会选择十六岁以上的女孩,如今也开始性侵十六岁以下的女孩。

原来不敢找有钱人家的孩子,怕不好处理。但当他遇到家境优越、才十二三岁的房思琪,他发现可以利用她的「自尊心」。

他深知「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因为这太脏了」。

而这「自尊心」恰恰是社会灌输给房思琪的性耻感

房思琪在初次被李国华猥亵时,其实是有说「不」,是有反抗的。

「思琪出声说:『不行,我不会。』」

后来房思琪在日记里反思当时自己的反应:「为什么是我不会?为什么不是我不要?为什么不是你不可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这整起事件很可以化约成这第一幕:他硬插进来,而我为此道歉。」

为什么房思琪无法直接说出「我不要」、「你不可以」?

因为她所受的教育里,从未有过「反抗权威」这一课,也从未有过「性教育」这一课。

她曾试图向外界说出自己的遭遇。她因为无法说出「强奸」一词,只能告诉好友,我和老师在一起了。而好友知道后的反应是,「你真恶心,你离我远一点。」

她想对妈妈求助,说「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妈妈回答「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

之后,她再次试探性对妈妈说:「听说学校有个同学跟老师在一起。」

而妈妈的回答是:「这么小年纪就这么骚」。至此,她彻底放弃告诉父母。

林奕含细细展现了性教育缺席如何让孩子更易成为受害者,而一旦成为受害者,又会遭遇怎样的污名化

在房思琪这条故事线里,林奕含也描述了,思琪遭遇强奸后出现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以及这种创伤,如何深刻影响了她的情感心理,施暴者李国华又是如何利用她的创伤,加强对她的控制——

她写思琪被性侵的当晚「在离家不远的大马路上醒了过来。正下着滂沱大雨,她的制服衣裙湿透,站在马路中央。可是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出的门,去了哪里,又做了些什么」。

之后的日日夜夜,「她睡不好,因为每一个晚上她都梦到一只阳具在她眼前,插进她的下体」。

失忆、失眠、梦魇……这些都是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典型表现。思琪决定「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和饼干、晓奇一样,她是因为痛苦,而被迫开启了自我保护机制

她们会「爱」上施暴者,不是因为「弱」或「文艺病」,而是因为「创伤」。施暴者重创了她们的身心,令她们生病了。就像她们不是「自愿」生病一样,她们也不是自愿「爱」上施暴者。

《创伤与复原》一书引用心理分析学家马丁·西蒙兹的观点,形容受害者对加害者产生心理创伤性联结的过程「像是一种被强迫退化的『心理幼稚症』(psychological infantilism)」。

施暴者也会用「爱」作为诱饵去驯服受害者。因为施暴者要的是对受害者的彻底占有和控制,这也是性暴力的核心本质。

施暴者会告诉受害者,他的暴行是因为强烈的爱。他会低三下四道歉,会许下各种承诺,甚至会说自己如何对这段不伦的关系有负罪感、如何有压力,要求受害者的同情、关爱和补偿。

书里,李国华会硬塞给思琪钱和鞋子,请求思琪收下,说这是爱的礼物。

这也是现实中施暴者常用以瓦解受害者心理防线的一种招数——通过给予受害者在关系中有自主权的错觉,让受害者进一步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是受害者自己选择的,受害者应该对自己的不幸负责。

但我们需要了解,造成受害者情感错乱的源头,是施虐者的暴行和操控,以及向受害者泼脏水、让受害者求助无门、把需要关爱的受害者推回施暴者身边的社会

如果将其理解成「这是她们的错,是她们蠢到给自己洗脑,受苦也是活该」,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也是帮施虐者逃脱罪责

而这大概林奕含最不愿意看到的对她写作的误读。

她在书中一再指出李国华对女孩们造成的伤害,希望人们了解受害者遭遇了怎样的痛苦。

比如,房思琪在初一遭遇李国华性侵后,感觉自己「对生命的上进心,对活着的热情,对存在原本圆睁的大眼睛,或无论叫它什么,被人从下面伸进她的身体,整个地捏爆了。」

书中,受害者郭晓奇后来告诉父母自己不想再上学了。

「郭妈妈哭着说她乖巧的小孩哪里去了。晓奇说那个女生高三的时候就已经死了。郭妈妈问高三是什么意思。晓奇只说了三个字:李国华。」

她的父母不去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怪她、骂她:她爸说她「乱伦」,她妈说「你跑去伤害别人的家庭,我们没有你这种女儿!」

晓奇被骂后跑出门,结果在李国华曾一次次性侵她的公寓那,撞见李带着另一个比她还小很多的女生下了出租车,进了公寓电梯,「晓奇还以为自己会瞎掉。」

李国华夫妇后来约了她父母在一个豪华餐厅见面,李国华「他知道郭家在做小吃摊,光是饭店的装潢就可以吓掉他们一半」。

席间,郭晓奇的父母并没有为女儿维权,相反「郭爸爸郭妈妈不停向师母道歉。」

郭晓奇回家后,因绝望而服药试图自杀。「跟李国华在一起的时候,晓奇曾经想过,她的痛苦就算是平均分给地球上的每一个人,每个人也会痛到喘不过气。她没有办法想象他之前有别的女生,之后还有。」

出院后,她「在网页论坛发了文,指名道姓李国华。她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这样的事情应该停下来了」。

但换来的网络回应,却是一条条恶意辱骂

晓奇被说成该死的第三者,还有人造谣她是为钱出卖肉体。

「长长的留言串像一种千刀刑加在晓奇身上。」林奕含写。

晓奇的这次反抗,激起了李国华的报复——

「过几天,郭晓奇家的铁卷门被泼了红漆。而信箱里静静躺着一封信,信里头只有一张照片,照的是螃蟹思琪。」

这张照片,是李国华为了恐吓晓奇,无视思琪的拒绝,对思琪进行了严重的性虐待,并将其绑成螃蟹状后拍的。

这场性虐待直接导致思琪疯掉。她的灵魂离开了肉体,「再也没有回来了」。

而思琪的朋友怡婷在思琪疯掉之后,读了思琪的日记,才知道了思琪得身心遭遇了怎样的屠杀。

怡婷拿着日记,去找了她和思琪共同的忘年交、伊纹姐姐。她们想用法律帮思琪讨回公道,于是咨询了律师。

然而「律师说:『没办法的,要证据,没有证据,你们只会被反咬妨害名誉,而且是他会胜诉。』『什么叫证据?』『保险套卫生纸那类的。』」

因为缺乏证据,维权到这里走入了死胡同。

故事也到这里走向了尾声:思琪疯了,在精神病院里。而李国华则在曾性侵过思琪、饼干、晓奇的公寓里,继续性侵着下一个小女孩。‍‍‍

女孩们的反抗像投入海水中的石子,消失地无声无息。但你能说她们没有反抗过吗?

事实上,她们一次又一次做出或大或小的反抗,也一次又一次向周围释放出或强或弱的求救信号。

但女孩们的反抗与求救,并没有被家庭与社会接住,有时还让她们遭遇了更多责难和羞辱。

作家蔡宜文的话,可以作为理解这本书的钥匙:「任何关于性的暴力都是『社会性』的,都不是由施暴者独立完成的,而是由整个社会完成的。」

她不幸,是因为她得了文艺病?

有种观点认为,房思琪的悲惨境遇,是因为有「小资调性的文艺病」。

这是把受害者的痛苦归因于她们自己,而回避了真正的问题

是谁性侵了她们?施暴者为什么可以持续施暴?是谁帮助或纵容了施暴者?是谁让受害者的反抗无效?是什么让受害者难以维权?

这种论调也让我想到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刻画的一个叫张太太的角色。

在思琪因为性侵创伤精神失常后,张太太在饭桌上,跟李国华说:「我就说不要给小孩子读文学嘛,你看读到发疯了这真是。」

现实中,那些说房思琪走向毁灭是因为文艺病的人,和书中的张太太是同种人——

她们看见受害者的痛苦,不去追问背后的施暴者,不去批判帮助施暴者施暴的权力结构,只会怪罪受害者——

仿佛只要房思琪没那么爱读书,她就不会疯。

仿佛不是强奸犯害了她,而是她的文艺害了她。

他们的观点,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你被毁是你的错」。而这种思维方式,也暴露了他们内心的虚弱——

如果承认悲剧的发生是因为有人在犯罪、制度有缺陷,社会有问题,那意味着自己也不安全。

可如果把悲剧归因于「受害者的问题」,那就与我无关,世界好像又恢复秩序了,自己也不用恐惧不安,更不需要做点什么去帮助受害者,毕竟「都是她的错,谁让她咎由自取呢?」

能写出张太太这个角色的林奕含一定知道那些持「受害者有罪论」的人会如何非议她,但她依然选择去写,这当中有极大的勇气与善意。

为什么书名要叫「初恋乐园」?

对《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批评中,有种声音是:既然写的是性侵,为什么要用「初恋乐园」这个词?这是不是在美化性侵?

林奕含曾解释:「乐园」一词是「反讽」,她真正想说的是「地狱」——「明明是地狱,却把它叫做天堂」,这是「双重强调这个地狱之地狱」。

她讲,书中有一个章节叫「失乐园」,意思是「我失去了地狱,可是为什么地狱竟然可以失去呢?这在逻辑上不通,因为没有地方比地狱更加的卑下……

就像晓奇,她被李国华抛弃,对她来说是一个失乐园……他是地狱,但被他抛弃是比地狱更可怕的事情。

可是没有事情应该会比地狱更可怕,所以这逻辑不通,这已经超过人类可以理解的极限了,但…」

在新书活动的现场,她讲到这里停顿了。

我想,她或许想说的是:但在受害者身上,这看似解释不通的情感与心理状态,却真实发生了。

心理学研究显示,长期处于施暴者控制下、遭受反复虐待、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可能会对处于权力强势地位的施暴者产生依恋。这种现象并不是「文艺矫情」,而是创伤的症状之一。

和「乐园」一样,书名中的「初恋」一词,也是反讽。

思琪等女孩在书中经历的并非美好的「初恋」,而是性暴力、情感操纵与虐待,是严重的犯罪。

林奕含选择「初恋乐园」为书名,可能也是在反讽社会对性暴力受害者的误解与冷漠。

书中,房思琪长期被李国华性侵,当她终于跟朋友吐露「我──我很痛苦。」然而,朋友的反应是:「我以为你很爽。」

这正是受害者可能面临的现实:

即便她身处地狱、极度痛苦,地狱之外的人却往往看不见她的血泪,甚至会给她贴上「自愿」的标签,将她推向地狱更下层

这个书名,或许正是对这种现实的无声嘲讽与控诉。

到底是什么在毁掉女性?

有人认为林奕含的文字会「引导女性自毁」,大概是觉得她笔下的女性不够强大,会对女性造成不良影响。

林奕含在书中的确没有给出一个理想化的、英雌般的受害者形象

因为她想写的是性侵受害者的真实遭遇,她想让世人知道性暴力会给人带来怎样的痛苦


如果你翻开《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会发现开篇语就是「改编自真人真事」。

林奕含在书的发布会上解释过,她特意写上这七个字,是希望读者在读到让自己痛苦的段落时,知道「这个痛苦它是真实的」,「我希望你不要放下它」,「希望你可以与思琪同情共感,我希望你可以站在她的鞋子里。」

她用工笔细描的方式去写思琪、饼干、晓奇这些受害者的经历、感受,希望让读者意识到她们是一个个真实的人。事实上,根据林奕含父母的讲述,书中这三位受害者的原型就是包括林奕含在内的四个女孩

「我每天写八个小时,写的过程中痛苦不堪,泪流满面。写完以后再看,最可怕的就是:我所写的、最可怕的事,竟然是真实发生过的事。而我能做的只有写。」这是林奕含在书的后记里的话。

她写作不是为了取悦读者,而是为了「不再有下一个房思琪」。

她想让人「不用接触,就可以看到世界的背面」,让人了解、正视性侵受害者的痛苦,「世界上没有人应该被这样对待」。

亲身经历过创伤的她知道,现实中的受害者并不是「爽文大女主」,她们会挣扎、痛苦、崩溃、可能会对他人失去信任、会经历情感的错乱、对身心失去控制、甚至会有自毁、自杀的冲动……

但这不是受害者的错,而是施暴者在她们身上造成的创伤的表现,也是她们在不被保护的世界里独自承受暴行的证明。

她知道,创伤的痛苦是如此深刻和持续,以至于受害者的生活轨迹可能会永远会被改变,她们不再是「曾经的那个自己」;从被施暴的那刻起,有的受害者就从心里死掉了……

她也知道,受害者维权是如何艰难,施暴者脱罪是如何轻松。她写「女孩子被伤害了。女孩子在读者读到这段对话的当下也正在被伤害。而恶人还高高挂在招牌上。」

她用文字为「房思琪们」说出隐秘、复杂而巨大的痛苦,也让很多孤独而困惑的「房思琪」认知到自己遭遇了什么,让她们感觉自己「并不孤单」,并更能接纳自己的伤痛,而不是为了满足外界对受害者「要强大」的不合理期待,去压抑自己的真实感受,隐藏自己的脆弱。

在一个对性暴力普遍缺乏敏感性和认知度的社会里,林奕含也通过《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为受害者提供了一种讲述自己处境与痛苦的极简「密码」——

当一个女孩想要倾诉,哪怕别的什么都不说,只讲一句「我是房思琪」,其他认真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会知道她想表达什么。

而这也提高了性暴力的可见度,让施暴者更难遁形。

其实真正会毁了女性的,并不是林奕含传递性侵真相、如实呈现受害者痛苦的书写,而是纵容施暴者、谴责受害者的现实

是这现实让很多受害者难以求助,被暴行隔离在创伤的孤岛上。

而林奕含的文字,照亮了那些孤岛,让更多人看见那里有人在痛,有伤口在流血。

「艺术会不会只是巧言令色?」


在生前访谈中,林奕含聊自己的写作时,谈到一个困惑:「艺术会不会只是巧言令色而已?

我想告诉她,艺术可能沦为巧言令色。比如,李国华们会用诗句包裹暴力,用辞藻掩盖罪行。

但也因如此,更需要有人用精准、诚实的语言,划开这层遮羞布,让真相裸露在光下。

你做到了。你用你的书写,让文字重新成为揭示痛苦、记载暴行、留存真相、传递共鸣的载体,而不是操纵他人的工具。

你用中文,救下了中文。

你已经把那封沉重的信递出去了——现在,该是我们回应你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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