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常委 周岚

民以居为安。住房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备受社会关切。“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今年全国两会,“好房子”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常委周岚指出,这不仅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新模式构建的重要动力,也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关注住房适老化问题。老年人希望在家中独立、有尊严地生活,年轻人则希望父母能在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中安享晚年。“目前,大多数住宅尚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的需求,适老化‘好房子’的供应明显不足,许多家庭虽有现实需要,但难以找到合适的匹配住房。”周岚建议,积极推动建设适老化“好房子”,完善住宅适老化标准规范,将住房适老化作为衡量“好房子”的关键内容。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住房适老化建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6月颁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也先后出台了多部适老化的建筑标准和规范,包括《无障碍设计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等。虽然法规制度日益完善,但总体来看,针对适老化的建设标准分布较零散,未形成系统、统一、清晰的技术体系。“特别是针对社会需求面广量大的住宅建设,适老化设计要求不够全面系统,还有不少条款为‘推荐性’内容,强制性不够。”周岚说,“建议将住房适老化作为衡量‘好房子’的关键内容,系统推动设计优化、建设实施和管理运营,同时汲取老龄化社会先发国家的应对经验和教训,不断健全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适老化建筑体系。”

“应该将相关标准内关键的适老内容明确为‘强制性要求’。”周岚建议通过修订《住宅设计规范》或专门制定《适老化住宅设计规范》,系统响应老龄化社会需求。除室内外无障碍环境的无缝衔接外,还应该补充完善对建筑和环境的易识别性、社区养老设施、适老交往空间等相关要求,考虑技术变革带来的变化,积极推广简单易用的智能技术和产品在住宅上的综合运用。

“可以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开发商根据不同人群的多元适老化需求,提供不同标准和等级的适老化住房产品,供消费者选择。”周岚举例说,有的国家将适老化住宅分5个等级,其中第Ⅰ级是普通住宅的基本标准,面向生活自理的健康老人;Ⅱ–1、Ⅱ–2、Ⅲ、Ⅳ级分别对应身体机能逐渐衰退的老年人。随着等级的提高,适老化产品和技术应用以及老年人使用的便利性逐步提升。

联动住房政策也可以成为推动住房适老化建设的有效动力。“系统谋划‘一老一小’联动住房政策,支持建设‘老少共居’多代亲情住宅,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同时,可以弘扬中华孝亲文化。”周岚认为,可以借鉴新加坡多代共居住宅的户型设计,一部分设计为相对独立的空间,满足老人、子女和小辈不完全相同的生活习惯;另一部分设计为公共空间,便于老少共享、代际交流。

周岚同时指出,应该以全生命周期的理念,推动建设让人“可安享一生的好房子”,以建筑通用设计思路提高住宅的“可改造适变性”和“易改造灵活性”,使之能够适应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各种需求,满足人在家宅安老、“择一宅终老”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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