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也是学生的时候,曾坚信我绝对不会涉毒,现在我却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本来我以为我的家人肯定不会再管我了,没想到他们一直都没有放弃我。”


近期,翔安区检察院对一起

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在最后陈述环节

被告人深刻忏悔、声泪俱下

引得旁听人员不时动容


在禁毒斗争的持久战中

新型毒品不断变换“马甲”

一些不法分子为非法牟利

在电子烟中加入依托咪酯等物质

让人一吸就上头、上瘾

欲罢不能

继而产生依赖


“加料”后的电子烟

也常被大家称为“上头”电子烟

非法吸食它就是吸毒

非法贩卖它就是贩毒

案情回顾

00后孙某某在朋友怂恿下,第一次尝试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他坦言,抽几口便头晕手抖、记忆断片,却在深夜失眠时成了他的“助眠神器”。

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孙某某虽通过短视频平台知悉该规定,但见身边朋友仍在吸食、买卖,遂心存侥幸:“朋友都在抽,能有多大事?”

为谋取利益,孙某某在明知依托咪酯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情况下,先后五次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依托咪酯,孙某某在一次线下交易时被警方抓获,现场查获的烟弹经鉴定均含依托咪酯成分。

筑牢禁毒防线

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孙某某多次贩卖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孙某某提起公诉,并当庭提出从严、从重的量刑建议。翔安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做出有罪判决。




2023年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等品种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从2023年10月1日起吸食以及非法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容留他人吸食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吸食依托咪酯=吸毒。

今年1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工作。

在日常生活中,青少年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交友,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毒品,远离毒品侵害。父母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也应提高警惕,严格履行好监护职责,避免酿成不良后果。


翔安区检察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

将“三个善于”理念贯穿办案始终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以“守未者”未检品牌

重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

将防毒拒毒禁毒教育关口前移

以预防促治理

为禁毒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丨黄可嘉

编辑丨张明明

审核丨郭有道 章哲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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