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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九一八”发动对华战争后,不但掳掠到巨大财富,还刺激了国内生产发展。自明治以来就畸形膨胀的军火工业,更加速运转,带动日本率先摆脱了世界大危机,于1933年前后转入复苏。
工矿业生产指数、贸易发展指数等多项经济指标均居世界前列。棉纺业输出,甚至超过了纺织大国英国而“位居世界之首”。战争还对日本很严重的农村危机发生着重要影响。
1、法西斯体制的确立
1932年7月斋藤内阁发起了在农村的“自力更生”运动,农林省成立了“经济更生部”,指导向占领地满洲地区大规模移民。法西斯皇道派头目荒木贞夫1933年提出《皇国国策基本纲要》,中心内容是强调扩充国防、救济农村两大政策。所以由于战争需要,军部与政党都提出了“救济农村”口号。到1935年前后,农村经济虽有所恢复,但同时由于军费增加,农村青年大量从军,致使劳动力日益匮乏。士兵大多来源于农村,故农村危机还直接影响着日本军队内部动态。许多中下级军官倾向于皇道派,支持法西斯运动。
而皇道派的纲领和主张则是这一形势的要求和反映。由于战争的需要,军部要求独裁与专制,实行高压清洗政策,反战和平势力被日渐削弱。1931年12月犬养内阁上台不到半年,军部法西斯分子便于翌年5月15日发动暴乱,砍杀了向来倡导“产业立国”的政友会首相犬养毅。对于该次政变,军部在组阁等政治问题上给予了直接配合。陆相发布“陆军是反对政党内阁出现的”意见。
“五一五”事件使在20年代为鼎盛期的“政党政治”走向衰败,失去了单独组阁的权力和地位。
在以政党为代表的议会民主派走向下坡路的同时,财界也更明确地离开政党,倒向军部,支持战争,形成“财阀转向”与“军财抱合”状态。三井、三菱、住友等大财阀集团向满洲地区银行及各军火企业提供高达2000多万元的贷款。连一直被认为是比较稳重的关西财界也主张“以军事力量确保东洋市场”。1936年2月中旬总选举之后,三井便不再向政党提供经费。
对外战争与专权擅政的需要,使法西斯主义飞速发展起来。石原莞尔说:“满洲事变实质上是昭和维新之前驱。”
军部法西斯主义势力的发展,不但表现在中下级法西斯军人频繁地发动政治暴动,还表现在各级政权机构的变化与理论纲领的形成。法西斯“一夕会”等组织成员已经分布军部各主要首脑机关,形成“幕僚派”,握有很大实权。
1934年以陆军省新闻班名义,发布《国防之本义及其提倡》。
该小册子围绕对外战争问题,系统地阐述了军部法西斯的战争观、政治观,提出了一整套对日本实行法西斯改革的方针和措施。
其主要内容有:
1.在体制方面要为将来的战争而整顿出优于对手的组织系统;2.安定国民生活,使农村山地渔村获得新生,由此而稳定军队;3.建立平时、战时通用的思想战体系,加强法西斯军国主义教育,培养“国家观念”,“要芟除极端的国际主义、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4.积极发展先进武器特别是航空武器;5.改变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经济体系,实行“统制经济”,抑制自由竞争,确立战争经济体制。
上述纲领核心为两个要点,即“战争”与“统制”。这一纲领出笼,说明军部已完全突破了明治宪政所规定的“军人不干政”等差别主义的束缚,由一个兵权机关彻底转变为政治军事机关,并成为日本国家体制全面法西斯化的统率中心。
1935年2月军部又发起了“国体明征”等法西斯政治运动,对资产阶级议会政治发动总攻,力图建立在天皇绝对权威统治下的法西斯专制秩序。
在法西斯阵营内部,因战争的需要而发生的派系斗争更加严重起来。在30年代初,即围绕着对外战争与对内政治的关系等问题曾产生分歧,形成了通常所称的皇道派与统制派。
他们的分歧集中在两个问题上:其一是对国家进行法西斯改造的手段问题,是自上而下合法改造还是自下而上发动政变,统制派主张前者而皇道派主张后者。
其二是国内改造与对外战争关系问题,皇道派军人认为国内改造是首要的,而统制派大多主张“满洲第一主义,国内革新第二主义。”即以对外战争促成国内法西斯改造。
两派矛盾愈演愈烈,陆军当局曾以搞军事政变为罪名逮捕了皇道派少壮军官多人,而后者则散发《关于肃军的意见书》,攻击控制了军部实权的统制派“党同伐异、朋党比周”。
2、“二二六”事件的影响
1935年8月,皇道派方面的精神领袖真崎甚三郎大将被免去陆军三大要职之一的教育总监职,改任军事参议官,激起皇道派少壮军人的愤怒,由相泽三郎将统治派头目之一的军务局长永田铁山少将砍杀在办公室。两派的剧烈冲突,说明日本的国内矛盾已经发展到一个十分紧急的临界点。
考察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体制确立问题,对于深刻理解日本不断发动对外战争的原因有着极大帮助。从近代军国主义体制转变为法西斯军国主义,是日本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20年代以来的法西斯运动的产物。其转折点是1936年2月26日的“二二六”事件。
事件的导火索是,陆军省宣布将第一师团调驻中国东北。第一师团是皇道派青年将校的巢窟,他们认为军部幕僚派蓄意调走第一师团,是为确立统制派在京畿的霸权,决定乘机起事。参加暴动的约1400名少壮派军人,散发《蹶起宣言书》,袭击首相、陆相官邸和陆军省、警视厅等官衙,杀死了内大臣、藏相等政府大员,冈田启介首相幸免于难(当时报载有误),但统制派利用手中权力,迅速平息了叛乱,随又通过“肃军”清除异己,枪杀了10余名为首军官,4名大将被迫退出现役。
到8月又对3000多名军官进行大调动。皇道派少壮军人遭受失败,但其建立法西斯军部独裁的目标却由统制派之手而加以完成。事变后的第二个月,军部扶植广田内阁出台,国家权力完全落入军部手中。
首先,军部指使内阁以极简单手续,恢复了陆海军大臣现役武官专任制。该专任制度曾在1913年大正民主运动中被修改,放宽到后、预备役,虽然后来实际上并没有出现过非现役大臣,但这种修改本身就是民主运动的一个成果。
而广田内阁对旧法制的恢复,是对议会民主政治的公开否定,更加有利于军部严格控制政权。其次,广田内阁根据军部确定的四条施政大纲“明确国体、充实国防、刷新外交、安定民生”,制定出“充实国防”等7项国策,又遵循军部旨意更换了阁员吉田茂等人,改组合并内阁主要机构,新设置管理海外殖民地机构,加强对交通、通讯等部门的控制。
其三,进一步强化对外战争政策,又一次修改了《国防方针》和《用兵纲领》,制定《国策基础》,为更大规模对外侵略战作了周密准备。
其四,外交上先后同法西斯德国和意大利达成反共协定,初步形成了国际法西斯主义联盟。
“日本近代政治史的发展就是军人干预政治的历史”。但自广田内阁开始的这种内阁政府全面受控于军部的状况尚未曾见过。因此,广田内阁的出台,标志着日本以军部为主导的法西斯军国主义正式形成。
由于日本法西斯主义确立程序同意大利、德国不同,不是先取得政权再去推行对外战争,而是在战争的过程之中借助战争的推动实行法西斯主义,正因为如此,人们在强调其军国主义色彩的同时很容易忽略法西斯主义的性质,甚至将其法西斯主义体制误认为战时体制。
这就会妨碍人们对日本国情的全面认识,查找不出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在日本的相互关系和各自独特的作用。
的确,在专制集权和对外战争方面,“法西斯主义与军国主义是一对孪生子”。但区别在于,军国主义可以依附于各种政治形态,可以不改变国家政体,如民主制的雅典与寡头贵族制的斯巴达,都推行过相同的军国主义霸权政策。而法西斯主义则是一现代范畴,它必须要在现代工业化条件下,实行统治阶级公开、恐怖的独裁专制,法西斯主义是对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政治的否定,是民主政治的直接对立面。在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的进程中,军部所关注的并不只是战争,它在政治形态上的目标同样十分明确。
东条英机曾供认:“日本独特的制度——统帅权的独立使军部的发言权在政治领域膨胀。”
石原莞尔也承认:“由于自由主义政党的没落,使军队担负起了政治上的重任。”
日本军部作为兵权机关,打破了明治宪政体制所规定的军人不干政等差别主义的束缚,全面介入政治并逐渐取得法西斯主义的“政治人格”,最终打破了在政权中与政党共存的“二重政府”局面,在军部的旗帜下实现了新的法西斯主义的政治统一。
因此,日本的法西斯主义就是军部的法西斯主义,是日本军国主义体制与法西斯主义的结合——法西斯军国主义。
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这一基本性质与特征,决定了日军的双重好战性质。为什么日本会首先在东方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为什么在战争中甚至在僵局中不断扩大战争,为什么当其德意法西斯战争伙伴也已失败,日本仍坚持战争到最后才投降,其基本原因盖出于此。
3、对战争的准备
日本的法西斯军国主义体制确立之后,从国家战略、经济发展、军事部署等等方面加强了对外战争政策。1936年初,酝酿对《国防方针》与《用兵纲领》进行第三次修改。“二二六”事件之后加快了修改速度,经过陆海军双方协调,终于在6月3日通过并得到天皇批准。这次修改对后来发动更大规模战争有着极重要的指导作用。
其改动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条总纲方面,改订为“帝国国防之本义基于建国以来之皇谟,常以大义为本,加倍彰显国威”,这与1923年第二次改定的“帝国国防之本义在于保障帝国的自主独立”等内容相比,显然更富于进攻性、侵略性。
第二条规定要“整备武备”,以武力为对外政策之根本,以便于“在一旦有事之际,便可先机制敌,迅速达成战争目的”。此点从根本上决定了日本对外政策中的以武力为首要原则的战争政策,同时在军事战略方面仍是继1923年改订之后又一次确认“攻势原则”。
第二条中还决定“鉴于本国国情,必须努力强化绪战威力,此至为重要”。这里所说的国情,指其作为岛国及资源小国的特点,倘若进行旷日持久的战争,必然力量不支。故此点决定了日本在军事战略上重视绪战和速决战,强调“初战必胜”的原则。
关于长期战争即持久战争问题,第二次改订曾从国民的战时生活与物资补充着眼,强调“一有缓急,应以攻势作战将敌击破于领土之外,迅速了结战争局势。与此同时要确保海外物资输入并维护国民生活安全。要有承受长期战争的认识”。
在作战上立足点仍在于速决战。而新的改订强调:“未来的战争大有长期继续之虞,必须作好承受这一状况的认识与准备。”
立足点明确转向为长期持久作战。从战略角度强调和重视长期战争与持久战争,这在日军战略思想史上具有转折性意义。长期持久战思想的提出,同侵华战争有着显而易见的关系。
第三条规定了关于战争对手的序位问题。强调了美国和苏联从国力上看,是对日具有威胁的首要战争对手,又强调要同时做好对中国、英国进行战争的准备。无论是对美、对苏作战,都必须以中国国土作为作战基地,在其侵华战争正在进行之际,日本作出这样的决定,再度说明中国实际上是日本首要的战争对手,控制中国是日本对外战争的基本前提。
第四条规定了国家武装力量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要使陆海军实力达到当时世界第一流水平。
完成对《国防方针》和《用兵纲领》的修改之后,军部又操纵内阁于8月7日通过“五相会议”制定了《国策基准》和《帝国外交方针》,再度确认了对外的进攻性战争原则。
《基准》中规定:“根本国策在于国防与外交相配合,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地位的同时,向南方海洋方面发展。”
实欲吞并整个东半球。该《基准》还对战争的方式与步骤作了周密的设计:“…以渐进的和平手段争取我之势力扩大,要完成满洲国的建设以期待国力的充实与强化。”
它充分反映出“以战养战”和“总体战”的战略特色。
日本还为战争的需要制定了十分详尽的经济发展战略。1936年7月陆军参谋本部提出《为战备迫切期待开发产业》和《战备计划方针》等计划,同年底参谋本部又拟定《重要产业五年计划》,在上述方案基础上,陆军省在1937年5月向政府提出了《重要产业五年计划纲要》。
它决定在本土和新占领的满洲等殖民地上,为准备进行更大规模战争而全力发展各项产业,并要求对尚未完全控制到手的华北地区进行“开发”。其中重要生产项目的指标有飞机1万架,力争在东北生产其总产量的30%;汽车10万辆,在东北生产其10%,钢材1000万吨,东北占30%,等等。具体落实以战养战和进行总体战的经济指标。
日本确立法西斯军国主义体制,强化了对外战争政策,故其侵华战争的大规模升级,以及发动太平洋战争,便有如板上走丸,势在必行。
4、扩军备战的提速
为达到上述国策与战略目的,日本加紧扩军备战,提出了昭和新军制计划。
按修改后的《国防方针》规定:
日本武装力量应扩充到陆军50个师团,空军142个中队,海军主力舰12艘、航母12艘、巡洋舰28艘、驱逐舰96艘、潜艇70艘,海车航空兵65队,等等,力图成为世界首要军事强国。日军的军费开支急剧增加,1931年直接军费为4.55亿日元,占国家总支出30.9%;1936年增至10.78亿日元,占总支出47.2%。为达成上述扩军计划,日军统帅部设计推行自明治建军以来最大规模的军制改动,即实施昭和新军制计划。
其根本宗旨是扩充军队,加强部队的现代化装备,扩大特种兵部队的编制,充实发展航空兵力,整顿机关,努力缩减冗员,提高组织效率,发展军校教育,增加军校数量,增加教师、调整教学内容,以培训更多的军官,等等。
扩军中最关重要的是陆军的扩充,对于特种兵部队,将原编制中的炮兵、工兵、辎重兵独立大队和汽球队全部升编为联队。对于日军的基本战略单位师团编成,将原四单位制师团即2个旅团4个联队的编成调整为3个步兵联队,与扩编后的特种兵合编为3单位制师团,将抽出的联队合编成新的师团,以增加新的战略单位(师团)。计划由平时的17个师团第一步增加为27个师团,并逐渐增至50个师团。
对此方案陆军方面曾提出反对意见:日军的师团将在远东广阔复杂的地区内担负对欧美列强军团的作战任务,如果分割出一部分兵力而编成三单位制师团,战力势必减小,将导致正面决战威力减弱,难以发挥作战部署的运用之妙。尽管有上述反对意见,但迫于军备扩充的当务之急,该方案最终还是得以批准。
1936年11月26日由陆军省正式颁布《军备充实计划大纲》,作出详细规定:
“一、战时兵力,至昭和17年度(1942)之前整备大约40个师团及相应之各种部队,建飞行队约140中队及其相应之各种部队。二、平时兵力,到昭和17年度为止整备大约在满10个师团,日本本土及朝鲜17个师团及其相应之各种部队、飞行140中队及相应之各种部队,同时改进有关补充、动员、教育、补给、卫生等措施。三、关于整备作战器材,大致于昭和12年以至昭和17年度间在增加兵力、改善编制之同时,整备好大部分所需要的作战器材。”
根据上述宗旨,对地面部队的战时兵力编制规定办法有:
一、改编战略单位。自昭和14年(1939)4月始,从现制师团中减少步兵一个联队及野炮兵一个大队,使之改编为所谓三单位制师团,废止相关之旅团司令部,同时新设师团步兵司令部及师团炮兵司令部。
二、新设联队与年计(年度动员计划)相比较,到昭和17年度为止新设置特种兵部队如下:独立速射炮队,汽车牵引十五榴炮联队,装备装甲作业车的独立工兵联队,台湾工兵队,防空气球队,装甲列车队等。
三、战时增加兵力部队,伴随师团数之增加,将增加军司令部数量及与此相关之野战部队中的军直属部队,及守备队伍、特种部队、留守部队。
四、改善装备编制。
1.特设师团除一部外,大致和常设师团采取同一的编制装备;2.提高各部队之通信、防空、防瓦斯毒气、防坦克及自卫装备;3.步兵联队之内大队编为三中队、机关枪一中队、步兵炮一小队,另全面提高联队的重火器和轻机关枪等装备;4.骑兵部队全面提高轻机关枪、重火器及装甲车等装备;5.野炮兵联队内大队编制改为野炮兵二中队,十榴炮一中队;6.废止野战重炮兵旅团司令部及同旅团辎重队;7.整备补给机关之同时改善给养装备;8.强化防卫部队特别是地面部队之编制,且提高其装备。
在扩军同时,对于战区指挥系统权限等问题作了较大修改。
1936年7月24日,改订了师团、军司令部条例,规定:
“师团长(军司令官)为了地方(含朝鲜、台湾)之防卫,在紧急必要之时可以指挥统辖师管区内(或在朝鲜、台湾)之部队。”
防卫司令部之权限也同时作了规定,从而使日本在海外驻军的部署和指挥得到调整。
在中国战场扩大华北驻屯军,不但兵力得到扩充,整个驻屯军升级与关东军平起平坐,改变了驻屯军原为守备交通和使馆区的守备队性质,转而成为可以攻城掠地的又一个海外重兵集团或野战兵团。此举实为对华北开战所作的指挥机关调整与兵力部署。
上述计划是日本陆军方面为适应“必然发生之第二次世界大战”而作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之准备,被称为一号军备。这一计划在后来的实行中有较大修改,新设部队大多实行三单位制,而原四单位制师团改三单位制师团一举,拖延到1943年前后才大部实行,并继续保留了部分四单位制师团作为骨干。
日军在上述军备扩充计划(一号军备)实施后即将侵华战争全面升级,战争爆发后又追求新的扩充,1939年12月以上述计划(一号军备)为基础制订《修正军备充实计划》(二号军备),1940年7月修订形成《更改军备充实计划》(三号军备),1942年春修改、形成《基本军备充实计刘》(四号军备),并进行太平洋战争。
日本军备自侵华战争开始前所未有地飞速膨胀,其对外战争则愈演愈烈,愈战愈大。这连续四个扩军计划所促成的日本扩军速度,在人类战争史上,也是十分少见的。
“二二六兵变”6天后,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我若不于其胜负未决之前,求得自立,则国危而亡矣!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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