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关于加强房地产合规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合规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7日——4月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7日
关于加强房地产合规项目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房地产合规项目库,对合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进入合规项目库条件
申请纳入合规项目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批建手续齐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
2.资本金到位:开发企业筹集的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不得低于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低于25%,并专项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
3.预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规定,规范开立监管账户、交存房款和使用预售资金。
4.房屋网签备案:严格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及时通过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
5.售楼现场公示: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预售许可情况、商品房预售方案、商品房销控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建设单位资质、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每套商品住房的面积(包含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及所属楼幢建筑公摊部位和面积、每户分摊计算依据)、价格等按规定应公示的信息。
6.项目申请入库时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开发销售商品房的;
(2)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3)存在一房多卖行为的;
(4)因违法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重大负面舆情或群体性事件的;
(5)因违法违规被住建部门查处后,逾期拒不整改或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三、入库和出库程序
(一)入库程序
1.企业申请:开发企业向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提交入库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区县审核: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项目日常检查和投诉举报等有关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市住建局。
3.公示入库:审核通过的项目名单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入库。
(二)出库程序
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对于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或者不再符合合规项目条件的项目,向市住建局提交有关说明材料,申请项目出库,市住建局将项目移出合规项目库,并及时调整公示名单。
项目整改完成3个月后,可再次申请进入合规项目库。
四、合规项目支持政策
对纳入合规项目库的项目,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融资支持:优先推送合规项目库内的项目进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
2.办事绿色通道:对合规项目库内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3.评优评先:在房地产行业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合规项目库内的项目和企业。
4.房票安置:优先考虑将合规项目列为“房票”安置推荐项目。
5.房源超市:在房源超市中优先推介合规项目。
6.其他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他支持政策。
五、合规项目库动态管理
1.定期核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每季度对合规项目库内的项目进行核查,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申请移出。
2.投诉处理: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合规项目库内的项目,及时调查处理,情况属实的依法依规处理,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申请移出。
3.信息更新:市住建局要及时更新合规项目公示名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2025年 月 日
来源: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