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王祥龙 李庆 刘彦君 杜卓滨
2024年11月20日凌晨,四川绵阳北川,一头黑熊闯入乡村民宅袭击女主人,男主人手持锛锄救妻将其击杀。这场獠牙与农具的对峙,有农民的伤痛,也有黑熊的悲鸣。
不只是黑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猕猴等野生动物也备受关注。来自四川达州的全国人大代表吕祖艳就注意到,下山觅食毁坏庄稼的猕猴,是“致害主体”;而在四川警方侦破的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1000多只猕猴却是“受害主体”。
当人兽相遇,怎么避免双向伤害?山林之主与农田之主,怎样才能共享安宁?被写进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生态保护补偿”,为四川推进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带来哪些启示?
圆桌嘉宾
✦全国人大代表、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绍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副所长 陈槐
✦全国人大代表、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部技术人员 吕祖艳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 孙全辉
✦中国人寿财险广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韩佳杰
人与兽的“生死博弈”:
村民为自保击杀黑熊免于追责
事后补偿与事前预防同等重要
四川绵阳的黑熊伤人事件,发生在北川县曲山镇自新村,遇袭男主人年近花甲,是当地有名的木匠。事发时,女主人听见自家的狗突然狂叫,开门查看情况,被站在门口的黑熊扑倒在地。男主人冲出施救,双方在缠斗中,男主人用锛锄(木工劈木头的工具)将黑熊击杀。
这场“生死博弈”,让遇袭的女主人头部、面部、胸部、背部多处受伤,经住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男主人后背被黑熊抓伤,手臂脱臼,经医治后无大碍。事发后,当地政府将黑熊尸体捐赠给绵阳师范学院,作为教学、科研和科普宣传使用。
被黑熊袭扰过的农家小院。王祥龙 摄
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反杀黑熊会不会受到相关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遇袭的两位村民,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击杀黑熊,依法免于追责。
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孙全辉分析称,黑熊入户有可能是受到食物吸引。黑熊嗅觉灵敏,饥饿时如果闻到食物的味道,有可能冒险闯入民宅寻找食物,增加发生冲突的风险。
“要解决好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矛盾,事后补偿与事前预防同等重要。”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孙全辉认为,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部分地区野生动物种群增加,需要采取适当措施加以防范。例如,政府可以科学监测野生动物的种群动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居民要注意关闭门窗、存放好食物,还可以准备例如哨子、火焰棒、鞭炮、锣鼓等驱赶用品。
击杀黑熊的锛锄。王祥龙 摄
事前预防,北川县也有探索。该县从2021年起持续购买了野生动物致害公众责任保险,对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同时,在黑熊、野猪等野生动物出没重点区域增设警示标牌,引导群众加强自我保护,提醒过往群众注意安全防范。
作为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余绍容把注意力放在了“改革”上。她建议将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相关救助政策、惠农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因地制宜引导群众改变种植结构。如发展种植菌类、养蜂等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还可对受影响的农户提供技能培训,优先聘用为生态管护员。对野生动物高频活动区域,给予农户年度生态补贴。”
案件中的“种群放归难题”:
1000余只猕猴失去放生条件
呼吁尽快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法》
2024年12月,四川警方侦破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扣押涉案猕猴1104只,涉案价值1.36亿元,挽回10个濒临灭绝的猕猴野外种群。该案的侦破,斩断了一条从西部延伸至东部沿海的非法贩卖猕猴利益链。
犯罪嫌疑人指认涉案猕猴活体。达州公安供图
遗憾的是,据达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公安机关扣押的1104只猕猴,因长时间被人工圈养,失去了野外生存能力,不再适合放归山林。
无独有偶,2022年4月,乐山警方也侦破一起类似的案件,查扣野生小熊猫63只,其中23只因应激反应和人工饲养环境不适,在寄养期间死亡,存活40只于2023年2月13日被集中放归野外。此后的2023年12月,四川省公安厅通报一起关联案件:在乐山、雅安等地查获活体小熊猫14只,至今仍在救护观察阶段,尚未达到放归大自然的条件。
乐山警方解救的小熊猫。图据四川公安微博
最近两年,吕祖艳密切关注四川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她通过梳理一些典型的野生动物致害案例发现,不少下山觅食毁坏庄稼的猕猴,既是“保护动物”又是“致害主体”;而在上述案件中,1000多只猕猴却是“受害主体”。吕祖艳对此颇有感触:“生态保护不能止步于实验室里的数据优化,更需要直面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
警方查扣的部分野生猕猴。达州公安供图
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孙全辉介绍,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出现野生动物与当地居民冲突加剧的情况,这是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成效的结果。“要从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看待人与野生动物的冲突,深入分析冲突背后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比如说,如果是野生动物栖息地不够,造成了人兽冲突增多,就要调整保护的边界,适当扩大保护面积。”
人与野生动物之间,能否划定“边界”?如何操作?
峨眉山景区为了确保人、猴健康,和满足游客观赏需求,于2020年在清音阁猴区建立了人猴分离观赏试验区。实现了生态产品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如何避免人与野生动物“亲密接触”带来潜在风险?绵阳也在探索。2025年2月19日,四川绵竹对外发布《关于禁止投喂野生动物的倡议书》,倡议公众自觉停止投喂行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当地回应,有的时候野生动物越界觅食,往往是人类干预的结果,比如投喂野生动物等行为。
作为住川全国政协委员,陈槐注意到,四川的生物多样性态势正在持续提升,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跟上新时代的变化。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陈槐就提出,我国现有法律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覆盖存在断层,呼吁国家层面尽快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统筹遗传、物种、生态系统三个层面的保护。同时,他呼吁将新出台的法律与现行的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衔接,形成“立体化保护网”。
执法领域的破题之思:
从“生态补偿”到“铁腕执法”
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1+1>2”
2022年,四川乐山警方查获一起非法捕猎、售卖小熊猫案,查扣小熊猫活体63只。截至目前,尚无审判结果信息公开披露。2024年1月,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暂住”四川天府新区白沙湖时,遭遇三名男子枪击、捕捉、伤害,摄影爱好者发现后制止并报警。同年11月,在法庭上,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以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共10万元)的形式进行生态修复。
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东方白鹳。摄影:余欢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24年6月,我国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才正式实施,上述两起案件,均是该法规生效前的“试金石”——生态保护如何从“被动补偿”到“主动修复”?
中国人寿财险广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韩佳杰介绍,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推行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年度累计赔偿限额达到200万元,单次事故赔偿限额达到50万元,农民报案3天即可获赔。这样的动态补偿标准模式和赔付标准,不仅能够覆盖群众实际损失,还能在农作物赔偿方面按照生长期进行赔付,牲畜则按品种设定限额,“很多时候赔付金额甚至超过了作物市场价值”。
农作物受损保险理赔现场调查记录。受访者供图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行刑衔接”,是吕祖艳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建议。她呼吁国家层面研究制定涉野生动物案件“违法行为分级标准”,像检测化工产品成分那样,引入“定量+定性”双维指标,确保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顺畅,努力推动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1+1>2”的聚合效果。
事实上,四川已在探索——率先在全国出台《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明确林草部门、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作流程,要求涉刑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互通。甘孜法院牵头检察、公安等单位形成“司法行政联动保护格局”;达州警方在侦破非法捕猎猕猴案后,推动与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四川法院首创“野化放归”生态修复模式,对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进行科学野化训练后放归,并建立司法修复基地;南充市仪陇县检察院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对相对不起诉案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确保“罚当其错”。
法治化路径,正推动四川从“人兽争地”走向“命运共生”。当补偿机制抚平受害者的伤痕,当铁腕执法筑牢法治的藩篱,山林与农田的安宁,终将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