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两高工作报告等。记者就报告中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些话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

问:今年,上海检察机关如何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答:去年,上海检察机关非刑事案件占比由年初的9%提升至17.5%,公益诉讼检察立案数连续7年上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加大,“四大检察”履职更加均衡,法律监督更加主动。

今年,我们一方面将做实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推动各刑事检察部门有分有合、协同共进;另一方面将深入推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传统业务升级、薄弱环节补强、新增业务加力,让各项检察职能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重点是抓住生效裁判监督这个重心,依托检察一体化优势,更好畅通法律监督线索发现、移送渠道;加强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深层次监督,探索协同推进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等改革任务,促进执法司法整体高质效。

问:上海检察机关如何更好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答:宽严相济的前提是严格依法,宽不是法外开恩,严不是法外加重,应当做到罚当其罪、惩防并举。一方面,要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犯罪,以及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对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依法有力打击。

另一方面,要发挥“宽”的作用不放纵,依法宽缓,更利内生稳定、长治久安。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依法规范准确适用不起诉,持续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协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探索、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轻罪者更好回归融入社会。

答:最高检报告表示,要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今年,上海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会有一些新举措吗?

问:今年,我们对照8.0版行动方案,更新推出59条举措,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涉企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监督纠正防范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监督办案,深化“职业维权人”“职业闭店人”等黑灰职业违法犯罪打击治理等。

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是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网络检察综合履职,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实科创园区“法治副园长”机制,推动金融执法司法七方协作、长三角检察机关“1+4”等协同机制实质化运行,以法治之力、检察之为更好服务保障上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问:上海如何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的要求,给检察官“减负”的同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答: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一取消三不再”取消的是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并不是放任“躺平”,越是高质效办案,就越要重视和加强科学管理。“一取消三不再”之后,我们要让检察人员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案和高标准落实上。

上海检察机关将以建立“1+3+N”管理体系为牵引。“1”就是“三个管理”总体指导意见,搭建贯通办案与管理、包含三级检察院、各部门有序运行的总体架构。“3”是“三个管理”的具体指引,细化三级院不同部门、不同主体的各自职责和任务。“N”是包括办案质效分析、数据质量管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具体管理工作的规定和细则。“三个管理”的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我们将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四个清单”,全链条完善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机制,力推检察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持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我们希望既通过质效研判分析、办案标准体系建设等,做实宏观管理,确保业务均衡充分发展,做到整体高质效;又通过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做细微观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 | 解放日报

作者 | 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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