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拿一支笔,摘录证据材料
厘清事实真相,提出审查意见
脚踏自行车
不辞劳苦在办案路上穿梭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是我1978年进入检察机关后的工作日常,受当时时代影响,工作条件较为艰苦。”3月7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已有90岁高龄的东港区检察院原检委会委员、刑事检察二科科长王振华,她曾于1983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眼前的王振华满头华发、精神矍铄,说起话来中气十足、思路清晰。回忆起刚刚踏足检察工作,她说,“当时,我们借用日照县公安局几间屋子做办公室,一年大约办五六十起案子,主要是盗窃、抢劫等。”
为了提升办案质效,捍卫公民合法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王振华与领导同事坚持办案、学习两手抓。她激情饱满、干劲十足,认真学习《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积极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等,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素养。办案方面也边学边办,凡事讲证据,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我曾办理过一起涉及妇女权益被侵犯的案子。那时候还没有现在这么完善的物证技术,但我们翻遍案发地周边,硬是找到了与案件相关的间接证据,最终改写了判决结果。”王振华告诉记者。
像这样细察入微的监督执法还有很多。在王振华看来,检察官处理的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因而检察工作的荣光不在别处,正是在给法律以尊严、给人民群众以公平正义。
凭着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方法,十多年的检察生涯中,王振华经手的每个案子都办得扎实,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如今,离开检察工作36年的她,仍然保持着阅读《检察日报》《老干部之家》的习惯,并在一篇篇报道中,在一个个条文解读中,见证着这些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通过修改更加完善,检察机关也从以前的刑事检察为主变成了‘四大检察’并重。”王振华说,检察机关不仅是司法机关,更是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
“我年过不惑才从事检察工作,不到五十岁就拿到了这份荣誉,非常感谢组织的信任与培养,我觉得我只是做了自己分内的工作。”王振华说。
妇女能顶半边天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个美好的日子里
衷心祝愿所有的女性朋友
自尊自爱自强
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记者:荣鑫鑫
编辑:彭婷
审校:许芮
值班主任:王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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