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校园霸凌问题日益凸显,成为了教育领域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校园霸凌事件的处理,通常的做法是针对涉事学生及其监护人采取相应措施。一旦被认定为霸凌行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不仅要面临经济上的罚款和赔偿,而且这种处罚力度要足够强大,一次就罚到让他们心生畏惧,从而杜绝再次犯错的可能。



如果涉事学生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入刑年龄,那么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法律准则,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如今竟有网友提出了一个荒诞不经的谬论。他们声称校园霸凌的根源在于学校和老师,只要发生了霸凌事件,学校管理者和老师就应直接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还信誓旦旦地认为这样就能杜绝此类现象。可是,这种观点真的站得住脚吗?“学生犯错,处分老师”,除了暂时平息舆论的喧嚣外,究竟还有何价值?



我们不妨深入思考一下,发生霸凌事件,难道就一定是学校和老师的过错吗?如果学校和老师并无过错,那他们又为何会被处分呢?就拿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事件来说,知名媒体人胡锡进亦发文表示,“无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都应追究校方责任。”尽管胡锡进作为知名大 V 和知名媒体人,其影响力不容小觑,或许他自认为对情况了如指掌,但这样的观点真的客观公正吗?在责任尚未明确界定之前,就建议被害学生家长向学校追责,这种做法客观吗?这是负责任的表现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各地教育部门在霸凌事件发生之后,凡是引发舆情的,往往会采取从快、从重、从严处分老师的常规操作。这种做法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迅速回应社会关切,平息公众的愤怒情绪,但却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广东某中学在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才出现了“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这样令人费解的内容。这一现象反映出学校在面对校园霸凌问题时的无奈与迷茫,也揭示了当前校园霸凌处理机制存在的诸多问题和挑战。

在初中小学阶段,存在着这样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即不能对学生进行处罚,也不能对其监护人予以惩处,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校园霸凌现象愈发猖獗的关键诱因。那些实施霸凌行为的学生,由于没有接受到切实有效的实质性处罚,未曾亲身感受到那种刻骨铭心的痛楚,他们又怎会将教训铭记于心呢?



要知道,学生即便犯下再严重的过错,学校也没有权力将其开除,至多是让家长把孩子领回家教育一周。实际上,老师们心里跟明镜似的,清楚地知道停课一周这种方式根本难以产生实质性的作用。然而,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们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毕竟这已经是教育部门赋予老师的最为严厉的惩戒手段了。

学校和老师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原本就缺乏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根本就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就连警察在很多时候都难以插手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又怎能苛求老师能够妥善解决呢?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过去的教育环境相对较为严格,学生对师长的敬畏之心更强。如今,在强调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的同时,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学生行为的约束力度。



如今的社会环境更为复杂多样,孩子们所接触到的信息繁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育管理的难度。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教育惩戒机制,校园霸凌问题恐怕只会愈演愈烈,给学生的成长和教育环境带来更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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