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段雪玉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24年10月

序 刘志伟

广东濒临南海,面向太平洋,海岸线漫长,岛屿众多,居全国首位。广东沿岸带位于北纬20°09'—23°40' 和东经 109°45'—117°20'之间,呈条带状自北东向南西展布,基本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处于热带的北缘。历史上,广东海盐产地就分布在这条沿岸带上。宋代以后,广东的盐产地称为盐场,开始纳入政府的管控。明代广东盐场的分布“自广、肇、惠、潮以至高、雷、廉、琼诸郡皆有之”,由“广东、海北二提举司”提举盐务,其中“广东所辖盐场十四,海北所辖盐场十五”。清朝“因明制而损益之”,在广东设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一人,运同一人,下辖盐场“二十七场,行销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南、云南、贵州七省”。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两广总督李侍尧为其编修的《两广盐法志》作序,他说:“粤左三面产盐,供亿数省,北渡大庾,东达楚、闽,西溯滩流而上,由梧、桂以及黔、滇。”“粤左”,指广东。也就是说,广东所产的盐,供应包括两广、楚、赣、闽、滇、黔在内的七省。李侍尧的这段话,已勾勒出清代两广盐区食盐产销的整体格局。

然而,李侍尧描述的是 18 世纪中叶的两广盐区概况,如果向前追溯两个世纪,这一格局恐怕尚未形成。本书历史时间断限为 16 世纪中叶至 19 世纪末,研究的主题是三百年间两广盐区盐业盐政的制度变迁,主要包括以下观点:明代中期以后两广盐区的盐产地有新的表现,一是万历时期海北盐课提举司的裁废,一是珠江三角洲盐场生产的衰退。16 世纪中叶以后,广东海盐生产的中心逐渐转移到广东东部的惠州府、潮州府的盐场。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宋元时期为广南路最重要的盐产地,元明之际东莞伯何真的个案表明盐业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主要经济命脉。明代以后,随着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速度加快,盐田与沙田呈现互为替代的局面。香山县的个案表明,香山盐场利用地方动乱、官府重新登记户籍的机会而结为盐场社会组织,在向沙田开发转型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清代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盐业衰退趋势更为明显,通过官帑收盐的改革,乾隆时期惠潮沿海地区的盐产量占全部产量的 70% 有余,乾隆朝后期珠江三角洲地区东莞、香山盐场裁撤、归并,广东盐产地格局的调整至此定型。又由于潮州府的盐场主要供应韩江流域的粤闽赣界邻府县,以及高州府、廉州府盐场主要供应广西南太思三府和郁林州,两广盐区之广西北部、粤湘赣界邻地区的食盐供应实则主要由惠州府的盐场承担。对广东地方政府而言,惠州府海丰县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雍正年间从海丰县划出一部分设立陆丰县,同时通过增设海防同知来加强这一海域的海防,以保障海盐的生产和运输。自此,广东历史有了“海陆丰地区”这一政区概念。本书的研究亦表明,对海陆丰地区的历史研究目前远远不够,仅是广东海盐产地中心这一点前人研究皆未触及。

伴随广东盐产地新格局的形成,两广盐区发展出将盐从盐产地海运至广州,再由广州转运至销岸的独特食盐专卖制度——省河体系。食盐海运、省城广州是理解省河体系的两个关键词。广盐海运一制前人研究未曾涉及,本书强调广盐海运的制度演变及其意义。

明代后期广盐海运已现端倪,因史料缺乏,只能窥其一斑。经过清初的摇摆,乾隆时期广盐海运成为定制。从海运里程、盐船标识、被称为“水客”的海运盐商、海关对盐船的征税以及缉私无不体现海运制度的成熟。该运制规定,广东盐场的盐除附近州县的场配以及特定销区的配运(石康运馆和潮桥体系),其余皆须经海运至广州,广州成为两广盐区省河体系的总枢纽。海盐运至广州的盐仓,等待埠商来配盐,埠商配盐后再发往盐埠(所在州县)贩卖。由此可见,两广盐区省河体系的盐商以运销分工区分为两大类:水客和商人。

盐商销盐纳饷,始于明初的广盐开中。明代天顺以后,为获取足够的军费以用于地方平乱,两广总督允许盐商纳饷后越境销盐,此举使越境销盐合法化,广东盐课提举司的海盐西进广西、北上湘赣闽,销区得以扩大,而海北盐课提举司的海盐因运道阻滞、挽运艰难而日益减产,万历时期终致裁撤,海北司的盐场归所在州县管理。嘉靖、万历时期《苍梧总督军门志》的修纂标志着两广盐区的区域范围大致匡定,以广州为总枢纽的省河体系初步形成。明代后期,广州成为广盐汇聚之地,除廉州府、高州府、潮州府盐场的部分海盐运往各自销区(高盐运至梅菉,廉盐运至石康运馆,潮盐运至广济桥),其余则须运往省城广州。广州府、惠州府盐场的盐则几乎全部运往广州。清康熙三十年(1691)两广设立巡盐御史,进行盐政官制的调整。明代以来两广所设驿盐道、盐课提举司改为两广盐运司,设两广都转运盐使司盐运使一员,驻广州,职掌两广盐法之政令。两广盐运司设于广州,巩固广州作为总枢纽的地位。省河体系中,尚有几处食盐运销的枢纽。其一为梧州与桂林。明代天顺以后,梧州为广盐西进的门户。自梧州沿着西江航道,可西进至百色,可北上桂林及湖南衡、永二府。明成化以后,两广总督开府于此,已见其为两广军事重镇和西盐饷税中心。清代梧州作为广西盐运中心的地位进一步加强。雍正元年广西再行官运官销之法,就是以梧州为中心。明代嘉靖、隆庆年间平定“古田僮乱”,为筹措军费,巡抚殷正茂经奏请推行官般官卖法,官买广盐经梧州北上桂林,再经灵渠挽运至湖广衡州、永州二府销卖。该举措奠定府江流域经济中心桂林的地位。乾隆朝以后,临全埠商以家族垄断的形式,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掌控这一区域的食盐专卖权。其二,为南雄府的梅岭和韶州府的乐昌、连州以及惠州府的小淡水厂。这些盐埠为广盐北上湖南、江西的枢纽。省河体系中,还有两处枢纽值得注意,一是石康运馆,一是梅菉镇。此两处为高州和廉州府的海盐销至广西南宁、太平、思恩三府和郁林一州的转运枢纽。也就是说,广西盐分为南北两大区域,北部区域以西江航道的梧州、桂林为中心,南部则以石康运馆、梅菉镇为中心。乾嘉之际的改埠归纲和改纲归所改革,其一恢复水客运制,水客在广州设立下河运馆;其二就是针对上述几处枢纽的食盐专卖制度改革,埠商演变为六柜运商(东、西、南、北、中、平),实际正是由这几处枢纽的埠商控制六大区域食盐专卖。六柜运商与下河运馆构成 19 世纪两广盐区新的省河体系。

清初两广盐区盐商统称埠商(专商引岸),承充盐商者从王商、排商到流商、土商制一变再变不过是官方具文,实际运作往往多所变通。承充盐商者多为宦粤官员家人、幕客,揭示盐商背后复杂的政商关系。埠商从广州配盐,运至盐埠发卖,并按照规定缴纳盐饷。道光时期,两广盐区共 188 埠,属于省河体系的盐埠计 150 余埠,占有绝对比重。课饷之外,盐商以捐输方式参与朝廷军务,如乾隆朝至道光朝盐商捐输大小金川之役军费、台湾之役的海防军费、廓尔喀之役的赏赉之需。又如雍正初年两广盐商响应雍正帝州县普设义仓的诏谕,紧随两淮盐商之后,选取盐产量最高的海陆丰地区援建盐义仓,并于乾隆前期普及到广东各处盐场。不过,广东盐场的盐义仓制很快就背离初衷,由出借谷米改为无息贷银,凸显出广东米粮消费的市场特征。两广盐商还参与筹建越华书院,为盐商子弟争取商籍生员名额;也捐建育婴堂、地藏庵善银、珠三角桑园围基维护,表明盐商广泛参与地方慈善事务,实际有着己身利益之权衡。

明清时期两广盐区形成独立于省河的食盐专卖体系——潮桥体系。明代天顺以后,随着广盐越境的合法化,潮州府的海盐以广济桥为枢纽,凭借韩江流域地区的水陆要道,北销闽、赣等界邻府州县,嘉靖、万历时期两广盐区形成潮桥体系。明代潮桥体系下的桥商和水商纳饷销盐,盐饷既支军用,也用于地方河堤工程、虚粮代纳等财政支出,体现简化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的条鞭特征。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两广盐区的职官调整也包括在潮桥增设潮州运同,驻潮州城,职掌潮桥体系盐法之政令。两广盐运使和运同于广州和潮州的分置,正式承认省河体系和潮桥体系的独立。清代潮桥体系下的桥商也称埠商,引岸总计 29 埠。潮桥埠商参与广济桥的维修、韩江的治理,既捐纳朝廷军需河工,也捐修盐义仓、书院,乃至承担祀神的费用,表明潮桥埠商的地域性特征。乾嘉时期省河体系的改埠归纲、改纲归所改革,潮桥并未同步。道光以后,潮桥埠商屡陷欠饷困境,两广总督推动下的改革与省河改革相异,光绪年间张之洞的官运改革,表明潮桥体系运作的独立性。

综观本书各章论题,我希望呈现给读者从盐场出发考察盐商运销,进而讨论两广盐区历史运作机制。从盐场出发,历史人类学视野下的盐业史拓展出广阔的研究空间。田野工作令我意识到,正史中读到的盐政、盐法,以及在研究论著中讨论的盐业生产,与这些盐场所在的地域社会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这些被称为“盐场”社会中发生的历史,有些与正史的记载相同,更多的却是从未载入史册的与盐有关的历史。盐场所在地域社会丰富的历史沉淀,推动我思考中国盐业史研究新的空间。自 2007 年台山海晏盐场调查至今,我的田野点在不断延伸。从台山、珠海到阳江、电白、吴川,从东莞到惠东、汕尾海陆丰地区、潮汕地区,它们覆盖明清时期两广盐区产量最高的全部盐场。从地图看,我一直行走在广东的海岸线上。但是,针对这些盐场的田野调查工作,我并非最初就做好完美计划。当我完成台山、珠海的几处盐场田野调查和论文撰写后,研究陷入困境。原因在于,清代以后这些地方其实无盐可产,盐场名存实亡。如果一直停留在这些盐场社会继续研究,那么主要处理的是历史上盐业人群的生计转向问题,而博士论文也只能是盐场研究堆砌出来的相似个案。

与此同时,我注意到清代刊刻的三部《两广盐法志》以及两广地方史志对盐法的大量记载,无不说明清代两广食盐依然产销两旺,盐政管控也相当严密。当我将视野转向盐法志书中那些高产的盐场时,它们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盐场恰好形成鲜明对照。接下来的几年,我继续在汕尾海陆丰地区和潮汕地区调研,这些盐场社会丰富的历史遗存促使我开始重新思考两广盐业生产整体格局变化,我也跳出盐场研究的藩篱,进一步将视野扩大到整个盐区。

本书以 16—19 世纪两广盐区历史为研究对象,即是盐区整体区域史研究取向。方法上,盐区整体区域史研究就像一块完整拼图,我所做的是整合盐法志书等官史文献以及持续不断的田野调查获得的大量民间文献,将积累的盐场、盐商个案纳入盐区这个整体,考察明清时期两广盐区运作机制,从而得出合乎历史逻辑的解释。本书四章论题,尝试从盐场、盐商、盐区体系三方面构建一幅两广盐区整体动态历史图像,结论是否成立,留待读者与学界同人检验。我也深知,各章论题囿于史料尚有较多空间,例如盐政、财政与军政复杂权力关系的分析相对欠缺,这些都是今后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目 录

序 刘志伟 i

绪 论 1

一 选题缘起 1

二 盐户与盐政:20世纪中国盐业史研究 5

三 广东盐业史研究新视野 10

四 盐场·盐商·盐区:盐业史研究的区域整体史取向 13

第一章 明后期广东盐场新格局 17

一 乡豪与盐场 18

二 正统以后广东盐场改制 35

三 从盐场到沙田 48

四 万历时期海北盐课提举司的裁苹 61

第二章 清前期广东盐场制度调整 70

一 清初广东盐业整顿 72

二 官帑收盐与广盐海运 90

三 雍乾时期广东盐场裁撤与增设 105

四 盐场变迁的两个个案 123

第三章 省河体系与潮桥体系 136

一 明中后期省河与潮桥体系形成 137

二 清前期省河与潮桥体系新格局 159

三 清前期两广盐埠引饷定额化 178

四 乾嘉时期改埠归纲与六柜运制确立 194

五 晚清潮桥体系改革 208

第四章 水客与埠商 213

一 水 客 214

二 省河埠商与运商 218

三 潮桥埠商 259

四 捐输与慈善的利益考量 262

五 官帑生息:盐商资本再探讨 289

结 语 293

附录一19世纪海陆丰社会经济研究的意义 299

附录二 晚清广东一位基层盐官的仕宦经历——读《双松馆日记》 311

征引文献及参考论著 329后 记 356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