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为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侧重从信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评审等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以及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延期、近1至2年内新取证或换证的单位。
(一)生产单位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00家,其中锅炉制造单位15家、锅炉安装单位5家、压力容器设计单位8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20家、压力管道安装单位12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30家、电梯制造单位6家、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单位4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资源条件方面。部分生产单位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任职条件,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作业人员数量等不能持续满足许可规则要求;人员培训和教育、设备、设施、场地等不能满足许可要求等。
2. 关键过程和产品安全性能方面。部分生产单位未任命质量保证责任人员;内审监督机制不完善,体系文件修订不及时;焊工不具备相应资格,焊材管理、焊接记录和焊接工艺评定不完善;无损检测部位和比例不符合要求,检测记录不完善;设计文件和设计任务书不健全;采购的零(部)件缺少质量证明书;竣工资料缺少受压元件材料清单、焊材质量证明书;压力管道开挖回填、补偿器安装等检查记录缺失或不齐全等。
(二)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26家,其中公用管道检验机构10家,电梯检测机构9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7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公用管道检验机构。部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不满足任职条件;检验报告无相应的检验记录;防腐层绝缘电阻测量仪等部分检验检测设备未校准;未对检验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认,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不完整;防腐层状况不开挖检测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未建立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等。
2. 电梯检测机构。个别机构由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在职检验师数量不足,关键岗位人员不满足任职条件;核准证信息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范要求建立人员执业档案;电梯检测原始记录实测数据收集、记录不完整,不能达到检测复现和量值传递;备忘录不符合项描述不准确,不能准确定量、定性等。
3. 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部分考试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在考试制度、操作规程等规定中明确核查申请资料的工作要求;部分实操考试项目不符合考试大纲规定;影像记录未做到全程、全覆盖、清晰、可辨;实际操作考试考评表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等。
二、对存在问题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依法注销5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资质(详见附件1)。
(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35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2);上述35家单位和机构要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在下一许可周期不得申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其他被检查单位也要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被检查单位应当在2025年3月底前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所发现的问题将在换证评审时进行重点检查。
(三)对于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单位,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督促整改,严格执法。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予以改正,并密切跟踪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应当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立案查处。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行政许可。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归集到信用监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属地监管责任,完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制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项目,组织开展本部门实施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要加强对本部门委托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鉴定评审机构以及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的考试机构监督管理。
附件下载:
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质注销单位名单.pdf
附件2 责令限期整改单位名单.pdf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