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关于启用纳江路政务服务中心路段

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纳江路政务服务中心路段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5年3月7日起,试运行一个月,2025年4月7日正式启用。

二、抓拍地点

1.纳江路政务服务中心路段;


2.芳草路凤凰城路段;


3.麒麟路与裕麟路交叉口;


4.护国大道棉花山交叉口;


5.蓝安路三段与茂林路交叉口。


三、抓拍范围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6.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5年3月6日


交警提醒

路口遵守信号行

变更车道需看清

谨慎行车前路平

安全驾驶筑文明


信息来源:四大队

本期编辑:姜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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