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关于启用纳江路政务服务中心路段
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纳江路政务服务中心路段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5年3月7日起,试运行一个月,2025年4月7日正式启用。
二、抓拍地点
1.纳江路政务服务中心路段;
2.芳草路凤凰城路段;
3.麒麟路与裕麟路交叉口;
4.护国大道棉花山交叉口;
5.蓝安路三段与茂林路交叉口。
三、抓拍范围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6.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5年3月6日
交警提醒
路口遵守信号行
变更车道需看清
谨慎行车前路平
安全驾驶筑文明
信息来源:四大队
本期编辑:姜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