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重磅公告,拟对荣今安工程建设(山西)有限公司等7329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这一举措在当地商业领域引起广泛关注,再次提醒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按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重要性。



根据公告内容,这7329户企业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并公示。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这些企业仍未及时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这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的相关规定。其中,该条例第十八条明确指出:“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上述条例规定,决定拟吊销这7329户企业的营业执照。由于这些企业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常规方式接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之规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要求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若企业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督促企业诚信自律。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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