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影视行业快速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成为文化传承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网络侵权问题愈发严峻,尤其在搜索引擎、网盘和短视频等领域,盗版行为对影视行业的创作热情、市场秩序和国家文化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带来了《关于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

赵冬苓表示,近年来,众多优秀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广大观众中引发热烈反响。但随之而来的盗版对影视文化产业发展造成深重的负面影响。这些轻易可得的盗版资源悄然改变着影视文化产品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剥夺了影视创作者辛勤劳动应得的收益,打击了整个行业的市场信心与投资热情,给影视文化产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同时,盗版行为还直接导致创作者收入大幅下降,极大挫伤了创作积极性。

为此,她建议从以下四方面加强网络版权保护综合治理:

一是要压实平台责任,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加强对浏览器、搜索引擎、网盘及短视频等平台的治理力度。特别是针对热播作品,应采取删除、过滤、拦截等有效措施,及时阻断侵权视频的传播,并采取屏蔽等措施防止直播侵权。

二是在司法认定及裁判层面,明确侵权主体责任,加大侵权行为赔偿或处罚力度。建议各地人民法院提高赔偿金额,将其提高至制作成本的30%,并对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此外,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或各地高级人民法院能够选取各地法院作出的系列视频侵权高额判赔和惩罚性赔偿案件,纳入指导性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以彰显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震慑潜在的侵权者。

三是优化司法保护,缩短维权周期。建议统一管辖规则,推动热播影视作品案件的绿色通道机制,提高审理效率。同时,强化行为保全措施,建议法院加大行为保全的适用力度,在案件审理期间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四是推动行业自律与提升公众意识。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由中央网信办、国家版权局对多次违规的平台和账号实施永久封禁,并将其纳入行业信用评级体系,与企业年检相挂钩。同时,加强版权宣传与教育,要求各互联网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版权保护提示页面,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拒绝盗版、支持正版的意识。

赵冬苓告诉《综艺报》,近期,她特别关注到微短剧的蓬勃发展。她认为,尽管微短剧会对传统影视剧造成一定冲击,但从生态平衡的角度来看,影视市场理应容纳多样时长和体裁的剧集。长剧集在主题深度、场景广度及人物塑造上具有独特优势,微短剧更擅长提供情绪价值。二者各有千秋,共同丰富了影视市场的多样性。

2025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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