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评估、相关数据发布和研究,开展健康素养与健康行为监测及其实用技术的推广,负责控烟效果监测和无烟环境建设指导,以及承担本市卫生健康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和社区卫生事业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组织指导岗位2人

2.监测评价岗位3人

3.项目实施与评估岗位2人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一)组织指导岗位

岗位描述:根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求,做好健康教育机构和部门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业务指导;做好健康需求调研和评价,有针对性的制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市整个网络的指导和管理。

岗位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专业背景);

2. 能熟练使用统计分析方法和SPSS、R语言等统计分析软件;能使用文本分析方法以及CiteSpace、Rost等软件;

3. 有较强的沟通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

(二)监测评价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开展健康教育作用与效果的系统监测评估,做好市民健康素养的评估。负责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报告撰写,为相关部门提供及时的资讯和参考。

岗位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专业背景,流行病学与统计学专业优先);

2. 能熟练使用SPSS、SAS、STATA或R等软件,运用各类统计方法进行监测数据分析;

3. 能够独立设计调查方案、问卷,组织开展调查,进行质量控制;

4. 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文字表达和报告撰写能力。

(三)项目实施与评估岗位

岗位描述:参与综合业务项目实施的申报、督导与评估,承担建设项目的实施、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政策研究、专题调研以及制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策略、措施、方法和技术等相关工作职责。

岗位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

2. 具有较好的计算机使用技能,能够熟练使用SPSS、Stata、R等统计分析软件;

3. 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熟练阅读英文文献;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能力、公文写作经验者优先;

4. 具备创新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执行力,有大型项目申报与实施、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

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截止日期至2025年3月25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 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czx_rsk@163.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例如:张三-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的格式命名。

(二)

资格审查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者,不另发通知。

(三)

初试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初试成绩。

(四)

面试

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由中心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考官,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五)

身体检查

按照初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

考察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和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邮 箱:jczx_rsk@163.com

联系电话:34198021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公益咨询服务中心)

2025年03月04日

附件1(模板)应聘人员登记表(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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