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九岁立志写作,退学,工作挣钱、辞职写小说,周而复始二十余次,在城市漂泊多年的青年作家林为攀,弃了置身其中的都市题材,将创作转向客家原乡,转而探讨农民、家族和传统,重构属于他的“上杭县”,在全新小说集《搭萨》中完成了一次对故乡的回望。
林为攀对文学的热爱始于书,武侠小说、经典名著带他进入一个不同的世界。真正的文学之旅始于新概念作文大赛,那时的他,凭借着对文学的热爱和才华,在第十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荣获二等奖,从此踏上了文学创作的征程。对他来说,写作是一种本能,就像饥了想吃饭,渴了要饮水,寒了要添衣……走了许多弯路,碰了很多南墙,也会在夜深人静之时打退堂鼓,可终究没有停下脚步,因为写作让他感觉很有“搭萨”。
本篇推送为林为攀为《搭萨》所写的创作谈。
林为攀/著,镜像·大方丨中信出版社
写作亦要有“搭萨”
凡事客家人都要先问一句有冇有搭萨,即有没有意思。“搭萨”是客家话趣味之意,据说延伸自扛菩萨(或称游神)习俗。客家人的确很重视菩萨,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几乎都有专属菩萨。我如今虽然在北京生活十余年,即便已淡忘大部分客家话,“搭萨”二字却仍未忘却,原因无他,只因这两个字能起到安神作用,能让我从生活与文学的悲苦中暂时抽身出来。因此,许多人便对我坚持写作感到惊讶,因为我给人的印象是没有定性,也爱夸夸其谈,不像能坚持写作的料。实则他们不理解写作能让我感到很有“搭萨”,换句话说,写作能让我精神愉悦。
写作能让人精神愉悦?这句话似乎要打一个问号,因为纵观整个文学史,或者仅仅看几本《巴黎评论》,就知道写作是一件耗费心神的苦差事,而且很多作家明明在写作上得到过乐趣,也不敢坦言,好像写作有乐趣是一件有失深度的事。
把作家当成苦行僧是一种流行的刻板印象,起码对我而言,写作要是如此没有趣味,那它的意义也要大打折扣。是的,写作于我而言,已是生活的一部分,几乎不用特意强调,它就能与生活融为一体,跟一日三餐没有任何区别。不过就像饥饿会让人高估自己的肠胃,每当有灵感时,我也会高估自己的笔力,以为将会写出传世之作。殊不知,要攀登文学之旅的高峰,需要在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譬如训练文学技巧,有意识培养对生活的敏感度……
由于这些所谓的前期工作无法量化,许多人便因此对前路充满恐惧,这也是很多人写作无法长久的原因。因为相比于坐冷板凳,他们更喜欢直接跳到收割期。而我,最开始也在想尽办法缩短收割期,比如生啃大量的经典名著,直到钻进各种文学流派或者概念里穷途末路——什么先锋主义啊、意识流啊、新小说啊、魔幻现实主义啊等等,不一而足,却忘了写作的宝藏就在自己身边,就在几千公里之外的客家原乡,于是,客家话“搭萨”就这样第一个跳进了我的脑海里。
是啊,写作是在杂乱无章的生活中淘金,而非替海明威、福克纳、马尔克斯、伍尔夫等世界名家们代言——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他们有他们对生活的发现,我有我对生活的发现,即使不够独特也无所谓,因为阅历会让自己的见识变得愈发厚重起来。我遇到过许多人,不管是生活中遇到的,还是在社交平台,比如小红书上遇到的,他们都一再表示自己也有文学梦,但因生计所迫,只好放弃,如今终于有余裕,便想再次重拾,问我该怎么办?说实话,我无法给出药方,因为你不能在毕业结婚生子等人生大事都完成后才热爱文学,文学本身即毕业结婚生子的一部分,剥离出来是一件很可笑的事。而且,有些人那是真正热爱写作吗?那是见别人在小红书上晒了稿费,看上去赚钱很轻松才要凑这热闹。不然为什么我刚开始写作的时候,遇到的都是嘲讽呢?
回到“搭萨”上来,我以此为题写成了一个中篇小说,也是新书《搭萨》的书名。我在这篇小说里把自己的母亲当成神圣的菩萨,被父亲扛(娶)回到了家里。写这篇小说时,我没有理会如今蔚为流行的乡土小说,现在的乡土小说还多了新三板斧——农家乐、直播与农产品。我的客家原乡当然也有这三者,但我的志向不是写这些浮在水面上的油花,而是要写沉在底下的骨头。
我在记忆里按图索骥,想起小时候去参加扛菩萨的经历。那时我好像七八岁,跟在小伙伴身后,爬山涉水,追随前方的菩萨,手里拿着三角旗。说实话,我在路上并没有看到菩萨,看到的都是一个个像轴承一样灵活有力的双腿。等我抵达一个庙里时,队伍已经散去,只剩我与菩萨面对面,那一刻,山川寂静,耳边的鹧鸪啼鸣也变得悦耳起来。
后来我把这段经历储存在脑海,带着它驻足过漫长的海岸线,停留过一马平川的大平原,直到在北京从我脑海里落地生根,把它改头换面写成《搭萨》。我青年时代穷游过一段时间,并非是追随先贤的脚步,游历名川大河,而是客家原乡生活太困苦,急需外出喘一口气。
摊开地图,你就会知道从前客家人生活在锥子一样的地方,田无百丈平,天无三日晴,房子下面撑了很多柱子,因为这样才能跟天空争夺平地。衣服常常晒不干,晒干后还有股霉味,穿在身上,每遇一个人就会拼命捂鼻子,好像你放了屁一样。我远离了这种环境,如今已有十七八年,几乎跟我生活在故乡的时间一样长。
在这种故乡与北京生活的时长几乎一样长的情况下,我突然对客家原乡产生了不可遏制的情感——只有离开才会想念。如今我已然明白,我不管离客家原乡有多久,骨子里仍是客家人,依然会怀念客家食物和客家习俗,这些将会陆续被我写进小说里,作为我对客家风物的最大敬意。不过,这些大约只能算外在的皮毛,那些细水长流无声地影响着我的精神力量才最珍贵。什么是最珍贵的客家精神力量?那就是“搭萨”。
即使身处所谓的“躺平”时代,生活也要有“搭萨”。
写作亦要有“搭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