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留言反映敏捷星汇原著物业不作为,停车费太贵,业主们多次找物业协商,物业经理不管事,不让业主车出行。

网友称,我们自己买的房子,请的物业公司,物业不作为,辱骂业主,因为停车费过高的问题,社区,公安,业主,组织多次协商,物业仍旧一意孤行,收取高额停车费,本小区本身是刚需小区,位置,楼盘均处于偏僻位置,仍旧以市中心的停车位价格收费,300一月。

本小区旁边鸿通文德中央大境都才150一个月,而且,本校区停车位没有任何设施,没有地坪胶,地下室长期灰尘满天飞,无论楼盘地理位置,楼盘配备设施,以及交付条件远远低于小区周边楼盘条件。多次沟通,物业不出面解决问题,一直拖着,更有甚至辱骂业主,桀骜不驯。用一句老话说,自己养的狗看门还要咬自己一口。请各位领导核查事情,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3月4日,南充市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回复网友,您在问政四川反映敏捷星汇物业乱收费,辱骂恐吓业主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华凤物业管理办,华荣路社区,华凤派出所已多次召开业主大会,现初步达成协议购买车位业主按每月50元收取,年租220每月。月租240元。2 ;督促物业加强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3月3日,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回复网友,收悉您在“问政四川”发帖反映:“敏捷星汇停车费太贵”,我处赓即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1、该小区暂未出售的车位为开发建设单位南充敏骏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开发企业设定租赁价格为250元/个·月,该价格并非物业制定,无权调整。

经了解:针对部分业主反映的车位租金价格高问题,华凤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社区、华凤派出所及我单位,以及开发单位、物业企业、业主代表在去年至今年年初已多次召开协调会,开发建设单位称依据《贯彻《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中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属市场经济,实行市场调节价等规定,加上建设成本等制定车位价格。

经过多次协调,开发商已将原标准调整为:一次性交半年车位租金的赠送1个月的优惠,一次性交一年车位租金的赠送2个月优惠。目前已有十余位业主签订了租车位租赁合同。如您仍认为价格过高,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2、星汇原著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车位服务费为70元/个·月。物业公司让利于业主已主动降低车位服务费,实际按50元/个·月收取。我处要求企业要端正服务态度,做好配合解释,并做好小区秩序维护和环境清洁工作。

3月4日,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回复网友,您反映的敏捷星汇园著物业停车费问题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精神,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贯彻〈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15〕26号),

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明确,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如您对停车费价格有异议,可拨打12315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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