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称,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此后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进一步明确,适当加快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原则上所有省份都要调整。
2025年以来,已经有部分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去年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伊宁市、石河子市等27个县(市、区)调整为1890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0元执行);吐鲁番市高昌区、昆玉市等69个县(市、区)调整为1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20.7元、18.9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元执行)、17.5元。
广东省人社厅宣布,从2025年3月1日起,广东调整提高该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月最低工资分别为2500元、25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均为23.7元;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二类标准,月最低工资为20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19.8元;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执行三类标准,月最低工资为185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18.3元;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执行四类标准,月最低工资为175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17.4元。
(转自“南方都市报”微信公众号)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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