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山东红疆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有果亲自手持印有“知识产权维权先锋 捍卫正义律师典范”的锦旗来到高沃律师事务所,向高沃刘林东律师、任玉鑫律师热情、高效、专业的优质服务表达衷心感谢。


左:山东红疆汽车董事长赵有果 右:任玉鑫律师

案情介绍

高沃在收到客户的诉求后,迅速采取行动,成立专项律师团队,迅速收集各方面案件信息,系统分析案情,整理相关证据等。

高沃发挥同时具备技术专家与律师团队的人才优势,多次召开跨部门商讨会议,从技术与法律角度为企业做好全方位支持,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最终经过对大量专业文献及专利信息的检索,高沃律师团队掌握了有力的证据,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难题,成功宣告竞争对手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决定要点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决定要点: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是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部分)


价值呈现

市场竞争的加速势必导致专利竞争频发。一旦有一方将现有技术或公知常识申请专利,将给整个行业带来深远影响。这时就需要我们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程序。通过此案,高沃律师团队成功为客户扫清障碍,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我们相信,只有把知识产权的专业服务转化为系统工程,用‘客户思维’来服务客户、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才能真正拉近我们与客户之间的距离

高沃团队会把客户的感激转化成激励。高沃将继续秉承“全心全意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宗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全方位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律师介绍


刘林东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资深知识产权律师

专利代理师

刘林东是高沃律所合伙人、专利诉讼部主任、知名知识产权律师。刘林东律师兼具技术分析和法律经验,具有中国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双重资质,熟知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行业有深入认识和开阔眼界,擅于为客户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在本案中的卓越表现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护了客户的自身合法权益。


任玉鑫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资深知识产权律师

专利代理师

任玉鑫律师兼具理工科和法律背景,具有中国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双重资质;熟知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行业有深入认识和开阔眼界;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布局、确权和维权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专利复审无效、专利维权诉讼、商标维权、著作权维权类案件。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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