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名称
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商事主体资格认定的提案
提案人
全国政协委员、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晖
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数达2亿多人。依托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的新就业形态展现出大体量的就业承载能力。如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202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晖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商事主体资格认定的提案。他提出:以商事主体资格认定典型案例的总结和应用,指导各级法院审理相关类型案件,推动裁判尺度和审理标准统一;加强对劳动者商事主体资格认定研究,为未来可能的聚焦保障个人商事主体资格的立法提供参考依据;完善劳动者商事主体资格认定成果的跨部门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执法标准统一,彰显法理温情和执法关怀。
在答复中,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的挖掘、培育工作,曾就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问题发布典型案例,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认定标准作出重点规范,下一步将就共识性规则推出指导性案例,进一步统一有关裁判规则。
答复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研究完善跨部门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协助提供有关系统培训授课、发布典型案例、制定政策文件等方式,支持各级、各地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准确执法,共同推动平台企业依法合规运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杨晖对答复非常满意。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将“围绕‘劳动者商事主体资格认定’问题认真研究”,字里行间传递出对人民充分就业、获得更多收入的法治关怀,让更多劳动者受鼓舞、有干劲。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的方式,对司法实践中劳动关系认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回应、明确原则,让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加平等保护,也让新业态参与各方对如何规范发展有了更加稳定的预期。
来源:人民法院报·7版
记者:罗书臻
责任编辑:陈冰
新媒体编辑:平钰骁